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提出“实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市、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2023年,清波街道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落实“2023年法治上城建设工作要点”具体任务为牵引,结合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相关规划,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街道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能力得到逐步提升。现对2023年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

今年以来,清波街道党工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机关支部、社区党委、企事业支部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以党政领导班子主动学,带动党员干部全员学,全年组织党工委专题学习4次。扎实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协办市、区在辖区吴山广场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宣传月启动仪式,被国、省、市各级媒体报道,获得广泛赞誉。积极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基层立法联系点、“请你来协商”、委员工作站、民生议事堂等载体建设,依托省市基层单元提供立法相关意见50余条,充分夯实民意支撑。

(二)全方位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聚焦“法律保障”“经济创新”“助企服务”三向发力,全面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从高频案件中提炼商户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普法活动20余场。针对经营主体个性化法治需求,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望’企情、‘闻’需求、‘问’困难、‘切’要点”,累计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约371个。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街道积极构建“内部+外部”相统一的营商环境法律监督机制。由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对涉企政策和合同全面梳理、细致审查,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同时努力缩短办件时限。在街道外部设立法治营商环境监测试点,特邀企业家、律师等人员担任法治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街区内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累计收集外摆资质、营业执照申请等问题建议60余条。

(三)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与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打造“刚性执法+柔性有为”的执法新模式。今年以来,聚焦辖区安全经营、餐饮消防、商品质量等多个方面等进行专项检查41次,完成各类隐患整改65处。同步推进靠前服务、柔性执法,采用行政告诫、教育说理、志愿服务、首违不罚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商户主动积极整改,累计开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29份。主动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全年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保持了街道复议诉讼受案率的低发态势。

(四)融合力量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根据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和街道合法审查中心试点相关要求,清波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与机制运行,以党政办为依托,构建“1+4+X”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即以领导小组为主体,综合协调组、法务审查组、执法审查组、执法监督组四个具体审查小组为核心,以各类专家学者为外延的合法性审查中心。充分梳理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人员框架,落实党政办、司法所、纪工委、外聘律师、执法队法制员等13人负责日常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进行合法性审查49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并逐步升级以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代表的枫桥式基层站所。协同相关条线,推进诉源、警源、访源、案源“四源”治理,截至目前,处理各类信访问题2070件,人民调解调处化解纠纷373件,有效保证了以亚运安保为标志性任务的社会面安全稳定。采取团队打包方式选聘律师服务团队,统筹街道法律顾问和公法站职能。今年以来,律师社区值班215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待现场咨询,提供法律服务50余人次,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群众知晓率大幅提升。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以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为重点,结合反诈、交通安全等热点开展全域覆盖式的普法宣传。全年开展活动70余场,切实浓厚了街道法治氛围,在年底区法治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各街道第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清波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重点工作均能按要求有序推进,但对照法治建设示范街道相关标准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化能力还不够突出。街道法律专业工作人才不足,承担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更多依赖外包法律顾问团队,针对性开展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欠缺深度。

二是法治建设机制与日常工作的结合还不紧密。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员还存在将法治建设视为单项工作,不能与自身条线工作紧密结合,甚至存在依法行政与落实具体任务相对立的认识偏差,极易引发行政争议。

三是法治服务的精准度不足。面向企业、居民等不同类别人群的法律服务流于常规,未能找准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对标城区街道发展定位的着力点,基层治理法治化特色亮点不鲜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清波街道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区具体要求,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履行街道依法治理工作领导职责,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推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持续将法治建设列入街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重难点问题,做大法治建设与街道重点工作共同推进、相融相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带领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普法宣传教育”的原则,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并结合职责职能做好分管科室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推动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全面落实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处理,结合“微更新”,妥善处理了以惠民路70号为代表的辖区老旧房屋的排危问题。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重大项目建设、帮扶救助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和便捷渠道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公示,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加强清波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存在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深化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街道法治建设决策、协调、落实等工作规程,健全法治建设的指导、督察、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建立街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机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探索符合清波特色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模式。继续规范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委员会等机制。狠抓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力降低行政争议数量,保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低发案量。

(二)发展和提炼枫桥经验本地化成果。紧密结合街道“吴山复兴、宋韵浸润、数智赋能、全域共富”的目标定位,以普法、法治建设年度创新为载体,在打造完成南宋皇城小镇“尚法清和”综合法治服务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清波地区宋韵法治文化基因,通过将数字调解平台、机器人调解等具体项目的整合,实现清波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的数字化升级。针对街区特色和商户、游客需求,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地化做法,联合区检察院、小镇管委会并整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条线,构建隐患整治闭环、诉求渠道通畅、纠纷解决便捷的历史街区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制。

(三)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进一步构建AI小清智能化多元基层平安治理体系,系统集成治安、消防、消费纠纷、涉诉信访等各类隐患快速处置机制,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为抓手,重点抓好历史街区监管一件事,全力打造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四)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着力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交流,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创新引入“金融普法驿站”、“法治营商环境观测点”“涉企调解”等项目,主动高效服务企业群众,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护航清波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