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波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以中心工作为重点,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清波街道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归集重要政策文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及时发布工作文件和日常工作动态。2023年度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条,其中:组织机构及人事信息16条;回应关切37条;财政信息4条;政策文件1条;报告规划2条;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3条;其他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清波街道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做出答复。今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清波街道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政务公开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总牵头,党工委宣传委员抓落实,党政办具体经办,社区配合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管理机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街道信息公开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清波街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高公众对相关数据的知情权。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网站、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三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确保信息发布质量高,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充分利用“幸福清波”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资源,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全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综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严格把握公开程序,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各单位、群众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居民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结果较好。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机构和内容不健全、时限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形式多样化稍显欠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力量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公开内容。做好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效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公开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业务学习。充实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各项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