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一是健全理论学习体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局党委中心组先学,机关人员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的方式,努力掌握贯彻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今年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亲自领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提升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筑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确保将学习成效转化为高质量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工作实效。
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以制度落实为目标,以普法内容为抓手,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公务员讲堂、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组织观看网络旁听庭审活动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与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相聚出台了《关于开展常态化为企健康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尚医生”健康加油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为企服务,提振辖区企业发展信心。创新审批服务,在“浙里办”上架云勘验小程序,助推诊所备案事前事中云审批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上级机关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认领完整率、行政权力事项入库完整率、公共服务事项入库完整率、办事指南完整度等规范程度指标均达到100%。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按照相关材料共享化、提交材料减量化、办理流程科学化、办事指南规范化、申请人办事便利化等要求提出完善系统建设需求,做好工作协调衔接,确保举措落地生效。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了《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建立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对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主体、审查协调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拟制定出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我局对有关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采购合同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共45件具体政策举措进行审查,在文件中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完善行业信用治理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行业信用记录,加大违法失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各类违法和失信行为,通过国家医师注册系统发布黑名单。加强医疗服务领域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医疗服务领域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加力,2023年已累计服务182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推进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流程等标准化建设,按“4+X”审查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00%覆盖。据区司法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专题培训,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定期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共清理两轮次,废止9个文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率100%。规范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执法文书引用裁量基准并说明理由。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完善记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所有办案程序均有相应文书记录,全部使用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受理的投诉举报,从接收、办理到回复,全程进行记录,件件可回溯。二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审核主体,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定审核范围、内容,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确定了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审核范围,保障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执法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累计派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16人次参与省市部门法律法规考试及竞赛,3人次分别取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团体三等奖2次。四是强化执法效能建设。今年以来,通过内部自查,遴选推荐行政执法“示范案件”、“典型案例”等12个案件(例)评选,有效地提升履职、治理、专业和处置等能力。
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推进落实“监管一件事”,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任务。推进柔性执法和数智执法方式,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柔性执法三清单”。围绕“法筑平安”,强化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提高对中高风险企业检查比率。以“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为主线,筑牢亚运法治屏障,加强涉亚运事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法治保障,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依法处置。
(四)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今年以来我局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争议预防处理解决机制。今年以来,受理投诉4741件,处置率100%,信访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均按规定程序给予行政调解或答复。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日趋复杂的特点,坚持法律依据与事实并重,开展切实有效的沟通与协调,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2023年被复议案件6 起,按期提交答复材料、证据,积极配合复议机构调查、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申请6起,调撤3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起,其中一审案件3起,二审案件1起,再审案件1起。
(五)夯实法治建设保障
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今年以来,局属各单位积极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将法治建设融入单位管理、运行全过程。杭州口腔医院上城院区成功创建了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根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举办第六个中国医师节文艺活动并开展医师法普法宣传。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亚运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依托卫生健康纪念日等重点时间点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世界献血者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8.19中国医师节宣传活动等,同时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组织动员系统参与第七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共同推进辖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二是法治宣教活动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从已开展的法治宣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公益短信、宣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三是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开展活动不多。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方面的作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重视:一是重视法治制度建设,更好地统领工作。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树立全新法治思维,更好地促进工作。在全系统树立德治与法治相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创新法制宣教活动形式,尝试新媒体传播方式,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受众主体覆盖面。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指导,更好地落实工作。以法治思维加强对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对照法治建设各项指标,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对短板弱项进行分类指导,在推进法治健康建设方面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