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上城区金融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办通过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8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信息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依法行政类3条,财政信息类2条,报告规划类1条,回应关切类2条,其他信息类4条,重点领域金融和消费信息1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重点工作执行情况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信息,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上城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由综合科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任务。对照2023年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4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面,通过政务媒体,论坛活动和政策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金融知识,解读创新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公开手段,完善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为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加强网络检测及维护,确保政务网络安全、畅通,充分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