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分局严格落实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根据杭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严格落实“实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发挥好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分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具体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开展。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成立政策法规科,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团队,并在全局范围配置了一支精干的法制联络员队伍,由各科室熟悉法律政策的业务骨干组成,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制度监管。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近年来,逐渐完善了《上城规划资源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上城规划资源分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以工作流程促规范。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为基本要求,更加注重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执法程序,做好各业务条线上执法程序的梳理工作,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流程,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运行。三是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规范。积极做好市局和区政府布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过严格评查,分局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征地报批案卷都是合格卷宗,其中征地报批卷宗还被市局评为优秀卷宗。下步分局将严格落实市区关于提升档案规范的要求,更加注重案卷档案的规范化和电子化,优化案卷质量,倒逼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化。
3、强化培训宣传。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积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常态化要求,结合“以案释法”现场教学,先后组织3次“网络+线下”庭审旁听活动,实现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旁听100%全覆盖。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厅的法治建设学习,邀请法律顾问解读新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全方位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浓厚法治国土宣传氛围。围绕“珍爱土地资源,共护美丽上城”普法主题,借全区“宪法与浙江”宣传月启动之机,在吴山广场现场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普法知识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图册共200余份,为群众开展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集体土地拆迁等“点单”政策咨询,对规划资源工作进行了全面法律宣传及政策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健全学习制度,将学法活动纳入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确保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学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参加自然资源部主办的专题普法讲堂,对新《行政复议法》的背景意义、修订前后内容对照、修订特点和亮点等进行了系统学习,不断增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主要成效
1、聚焦规划引领,城市空间设计谋深谋细。一是持续完善“三级三类”规划体系。全面开展规划编制攻坚年行动,科学编制《杭州市上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序时推进分区规划报批和九堡、笕桥单元详规修编及九堡、笕桥、城东新城、湖滨清波单元详规送审报批。二是持续更新“产业空间”整体布局。推进钱江新城二期规划调整,启动10个省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开展上城区产业用地局部调整、空港快速路沿线用地调整等研究,城市建设用地空间拓展约2平方公里,推动工业片区、沿江一线、历史街区、环机场高速等产业空间更加集中,助推城市有机更新。三是持续优化“十分优享”功能设置。围绕文化、体育、卫生、养老等十大领域绘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现状图,完成6个公园建设。
2、聚焦要素统筹,城市空间短板优化补齐。一是序时推进收储出让。完成区本级住宅用地出让4宗228亩、出让金87.58亿元,商业商务用地(含留用地)出让10宗193亩、出让金34.82亿元,工业用地出让4宗95亩、出让金0.91亿元;完成住宅用地收储3宗208亩,商业用地(含留用地)收储16宗378亩,工业用地收储5宗222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土地储备精耕细作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入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年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二是有效实施集约节约。完成2009-2022批而未供清理消化1003亩,供而未用开工4787亩,低效用地再开发2536亩,盘活低效工业用地33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25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所有者权益司、法规司等领导多次来我区调研指导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全力保障要素指标。已获批13个批次23个项目,获批用地面积597亩,新增建设用地502亩。
3、聚焦改革创新,全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一是“三合三联”验收改革树全市样板。通过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在全市率先创新建立“三合三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机制,实施全行业、全过程验收并联办理,实现办结时限由51个工作日缩减至2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58份压缩至48份,有力保障了工程项目加快落地,相关改革创新做法被《杭州信息》全市推广。完成竣工规划核实18宗,土地复核验收5宗;竣工规划用地核验68宗。处置开竣工延期13宗,超面处置7宗,闲置土地处置1宗。二是“拿地即开工”跑出上城新速度。联动发改、住建、钱塘智慧城等相关单位,采取全闭环管理、全过程服务,加快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通过容缺受理,定制流程图、进度表和工作清单,紧盯做地组件、土地挂牌、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各核心节点,真正做到“带方案出让”,实现从拿地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仅4个工作日,在全市率先实现“拿地即开工”。三是重点项目建设加速再加速。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专人服务等机制加速保障项目落地,完成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734件,其中“两书合一”项目105宗、“书证合办”项目130宗(含批后修改),组织项目设计方案确认48次。四是展现“头雁风采”打造最美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13271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019本,证明2958张,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97宗。深化企业专窗服务机制,实现大宗地土地权籍调查审核一日办结。主动进社区、进医院上门服务50余次,服务群众600余人次。窗口累计获9次月度金牌窗口,18人次月度服务之星,11人次月度优秀导服,全区唯一获评市审管系统第三届“优秀窗口”。
4、聚焦民生关注,征迁回迁清零加速推进。一是有力推进征迁“清零”。完成区级14个集体土地征迁“清零”项目和2个2023年市对区考核重点征迁“清零”项目。征收中心获上城区“改革增效”成绩突出集体。二是大力落实回迁安置。已按计划目标提前完成全区面上集体土地5-8年2563户,4-5年185户,顺利完成区级回迁安置目标及市对区考核目标。三是全力实施安置房办证。成立区安置房办证联席办公室,在全市率先出台《上城区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安置核查细则》,完成安置核查3309户9983套、办证3349套,列全市第一。
5、聚焦绿水青山,城市生态红线牢牢守住。一是创造建立“六长联动”工作体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省率先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六长”(林长+田长+警长+检察长+河湖长+综合执法长)联动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上城区“六长”联动基层工作服务站,成功实现全省首个资源环境类违法行为“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公益追责-生态修复”闭环处置的实践案例,相关做法被省厅录用推广。二是创新打造“1+2+N”执法体系。在全省率先探索形成了以田长、林长制为核心牵引,规资部门专业监管,城管部门专项执法以及警长辅助,检察、环保、纪检部门专业监管,税务部门参与的综合执法体系,形成《上城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关于建立杭州市上城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用地违法案件7宗,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市相关部门推广。三是始终坚守耕地保护底线。自然资源上海督察局《督察意见书》涉及上城区2大类5宗销号问题,已通过问题销号初审。国土变更调查中耕地非法流出向建设用地项目,2022年度未完成的2宗项目正积极整改中,2023年度共131宗项目正进行核实和整改。严格落实卫片执法工作,按部级、市级图斑核查要求完成“月清”任务。根据省市区各级工作部署,对上城区11宗设施农业项目多次进行“回头看”,除1宗经相关部门核验已恢复为耕地和1宗拆迁外,其余9宗在几轮整改后符合审批规范。四是全力保障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完成新增国土绿化394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14亩,林地补充库建设91.06亩,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宗,开展野生动物救助145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日益突显,分局受到杭州市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林长制工作)集体嘉奖。
6、聚焦法治基础,依法行政工作高标准推进。一是应复应诉合法合规。答复行政复议10件,3件已调解,剩余无败复;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3件,7件未结案,已结案胜诉率100%;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二是访源治理精准发力。全力落实护航亚运专项行动,办理信访“三来件”4353件。办证难专窗接待反映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210余人次。开展积案化解攻坚,完成信访积案化解37件,以承诺息访化解积案8件。《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创新“六字”工作法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一文在《杭州信访》(第37期简报)发表。三是信息公开规范透明。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按期做好答复工作,共受理答复各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27件,均按程序作出答复。四是有效落实“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分局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开庭案件均有分管领导到庭应诉并积极发声,一审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代市局应诉的案件,分管领导也积极陪同出庭应诉;同时注重加强沟通协调,运用多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通过主动纠错、多方协调等措施,成功调解撤回3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并协助区政府做好2件安置类案件撤诉,有效缓解了败诉和市区两级依法行政考核的压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空间资源潜力不足。目前,上城区已基本实现全域城市化,新增用地空间拓展有限,尤其是未来可开发建设的经营性用地资源不足,按照近三年的出入规模计算住宅用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未来可出让各类用地中,住宅40宗2016亩(其中区级住宅12宗740亩),商业77宗1951亩(其中区级商业18宗496亩),市级主体占比较大,区级层面统筹协调较难。如住宅方面受制于市对区保障房配建任务的影响,对土地收储、出让造成诸多不确定因素。
(二)安置审核力量不够。区联席办作为区“征迁清零、安置提速”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的临时机构,如攻坚领导小组撤销,区联席办作为安置审核主体的合法性将遭到质疑,尤其在行政诉讼中将面临败诉风险。同时,区联席办目前仅有3名抽调干部,队伍的长期性、稳定性不足。为此,希望能在“三定”方案中增加“安置房面积和价格审核”内容,并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配置相应人员编制,专门履行“安置房面积和价格审核”职能,确保安置审核主体合法,工作无瑕疵,避免行政风险。
(三)应诉应复难度日益加大。目前各级法院、复议机关全面审查标准日趋严格,对答复书中阐述法定职权、提交证据的证明效力等要求更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答复不存在的,对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提出了最严标准,稍有不慎,就会败诉。尤其涉及拆迁安置类案件,中院高院及复议机关审判标准和口径较以往有很大改变,更加倾向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更加倾向于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对没有法律依据的惯常做法提出质疑,导致一些拆迁协议签订与具体安置有差异的案件面临败诉危机。目前区政府此类安置协议类案件频发,若不做好行政调解将面临多起败诉。
(四)具体行政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重视正当法定程序、公示照片张贴不够规范、公示时间有争议、个别制度落实未完全到位等情况,特别是申请履职告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最容易发生败诉的领域,证据保存留痕不全,各科室所应该高度重视,切实规范程序,履职到位。对于工作中较难把握的问题,及时向市局业务处室汇报,争取市局指导,统一操作标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述廉活动,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集体学法和干部日常学法,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依法行政、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杭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报告,谋划年度法治建设、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分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审出庭率达100%,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3、有效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化、制度化。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都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力求决策科学公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重大措施的制定、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重大决策上,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风险点防控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市区法治建设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全面履职履责,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促进工作质量提升,同时结合各大法治宣传节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
2、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压实行政争议化解责任,全方位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重点关注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等案件高发领域的争议化解,落实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利用信访、听证、信息公开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建立调解队伍,积极配合杭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此外还要抓住收案到立案之间的“窗口期”,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主动化解争议;在面临有问题可能会败诉的情况时,全力做好诉中诉后调解,有效降低败诉率。
3、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大力实施规范审批、规范办事、规范人员管理,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等服务模式,推动政务审批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审批法治化规范化,营造上城规划资源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氛围。
4、进一步强化空间顶层设计及要素保障。做好规划编制攻坚收尾。完成分区规划和笕桥、九堡单元详细规划编制的报批工作,推进获批规划的落地实施。落实实景三维数据采集,进一步优化托育、养老、医疗等十大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点位图,助力“十分优享”上城实践。聚焦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支持用途合理转换和容量增加,以钱塘智慧城为重点,谋划推进工业园区更新提升。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土地征收的各项程序,有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各项指标,确保土地征收“报得上、批得下”。
5、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优化保障。积极探索“落地即开工”,在挂牌前完成方案实质性审查,实现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三证齐发”“落地即开工”。承接详规局调事项下放。研究拟定上城区拟启动详规局调事项操作细则,规范开展辖区用地详规局调前期研究审查上报及组织论证、组织公示等,进一步助力我区经济稳进提质。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继续优化《上城区建设工程竣工并联验收工作流程(试行)》,积极沟通市级验收部门,通过专题调研、走访对接、汇报协调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有效解决并联服务衔接不畅问题,加快全区所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进一步强化蓝天净土守护保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保护第一优先序意识,切实采取长牙齿的举措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强化用地执法监管,对国土变更调查中未通过的2宗违法用地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确保2024年完成整改。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加大林长制工作推进力度,持续开展百万亩国土绿化、林地违法图斑督查、野生动植物救护、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生态修复等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城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