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玲等(胡丹丹、童邵恩)3位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提案均已收悉。根据提案办理要求,将《关于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效的建议》(提20232001)、《关于我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提20232002)、《关于进一步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效的建议》(提20232003)合并为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效的建议》进行办理。该提案由副区长姚洪华领办,经我办主办,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湖滨街道、清波街道、小营街道、望江街道、南星街道、紫阳街道、闸弄口街道、凯旋街道、采荷街道、四季青街道、笕桥街道、彭埠街道、九堡街道、丁兰街道、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上城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市规划资源上城分局、上城区消防大队会办,现答复如下:

       今年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落地深化年,改革将更加聚焦解决问题、注重实战实效,实现成果打造。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精准契合当前的改革推进形势,并且具备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召开2023年区“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进行部署,下发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并以“三个聚焦”高质量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聚焦组织领导,推动办理工作层层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实行区领导牵头工作机制,重点提案由区政协、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协调办理,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总负责,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机构的具体承办责任,通过领导示范带头,一级带动一级,切实推动办理工作责任落实。

     (二)聚焦协同联办,推动办理工作有序推进。树立全过程协商理念,加强与提案委员的面商沟通,确保“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对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征集研究意见建议,重点收集并研究会办单位反馈意见,并与会办单位就如何落实提案内容展开研究讨论,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跟踪督查,推动办理工作落地见效。区政府强化督查督办,要求各承办部门定期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掌握办理动态、进程和结果,为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办理进度、提办双方开展深入协商搭好平台,确保办理成效。要求各承办单位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建立健全机制方案,细化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和办结时限,并持续推进落实,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努力办出高度、办出深度、办出温度。

       我办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把提案办理同工作思路一体谋划,与工作举措一并落实。委员们的提案内容经梳理分类后,汇总形成执法协同指挥、执法人员管理、执法法制保障、执法监督效能、执法数智驱动等5个方面,细分为12个问题、27条建议举措。下面根据提案内容,汇报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及提案落地落实情况。

       一、整体推进情况

       自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区委书记章燕、区长惠海涛“双组长”的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下,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改革推进大会、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等,专题听取改革工作情况,部署推动改革工作,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分管副区长姚洪华高频次赴基层督办指导。同时,由编办、司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个单位牵头,在组织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抽调7个部门共19人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开展实体化办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要求,对照五大目标、六大任务以及27个综合评价指标,推动改革各项任务做实做细。通过一年的改革实践,上城区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成型,主要任务落地取得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

       实现“一张清单”管执法,确定全区行政执法事项3942项,动态调整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为1933项,涵盖执法领域数25个,并以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为原则,确定赋权街道执法清单380项,其中,凯旋街道、南星街道作为首批赋权试点街道动态调整为779项、868项。

       构建“金字塔型”行政执法体系,撤销调整房产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支执法队伍,整合形成“1+5”(综合执法+市场、文化、应急、卫健、自然资源5支专业执法)执法队伍体系。全域14个街道以赋权形式、东站枢纽管委会以派驻模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应沉尽沉、划片驻点和因势乘便三个原则,下沉人员522人、占比71%,并落实下沉人员实名制管理。其中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市场划成四个片区(分别驻点湖滨、四季青、笕桥、九堡),自然资源两个所驻点九堡、笕桥。

       深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由街道党委统揽全局,书记亲自过问协调,主任亲自统筹落实,增配常务副队长抓实战实效。并明确基层组织协调机构和综合执法队、党组织相关设置要求和标准,做强块状统筹指挥。物理空间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硬性规范,对场地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促进队员能力提升,组织执法队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案例评选、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等,同时依托区法制保障中心,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高执法队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

       全面试行试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开展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员系统培训,进行全方位系统流程试用,持续提升平台使用的活跃率与激活率,加强行政行为码的落地推广工作,率先完成4个100%要求。

       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认领省下发场景72个,并打造一批特色“监管一件事”场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去年,综合执法类信访投诉接件量同比下降38.5%、投诉举报处置满意度位列全市前列(达到99.4%),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迎接执法检查的现实成本,改革成效显现。

       二、提案落地落实情况

      (一)加强执法协同指挥方面落地落实情况

       1.促进执法协同提质增效。构建高效指挥协调体系,创新建立区街两级协调机构,区级层面增设改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立足全局破解基层一体化指挥协同问题。街道层面建立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分中心,街道书记作为分中心主任亲自过问协调,狠抓改革实战实效。强化执法部门统筹联动,稳妥有序推进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认领省下发72个“监管一件事”主题场景,并因地制宜创新场景。加快推进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落地推广,线上累计开展“监管一件事”线上操作292次、“综合查一次”2186次、联合会商206次。同时,完善和落实案件移送,综合执法条线与环保、住建、人社等多部门开展对接会20余次,接收案件线索25件。推进基层队伍一体运转。动态完善综合制度、执法规范、内部管理、协调机制4方面19项制度,鼓励各街道结合属地执法实际,动态编制上城区《综合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执法手册》《工作手册》等,作出规范性要求和标准化指引。同时实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基层智治系统的数据贯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系。

       2.协调行政处罚级别管辖冲突。省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制定下发了浙政办发〔2021〕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镇街应及时移送。我区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在执法办案及案件移动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及时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下一步:进一步畅通交流、加强联动。加强区综合执法办、业务部门对街道的业务指导,细化执法规范和执法标准,广泛开展“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双随机等联合检查,全面推进划转事项的顺利承接,提升“综合查一次”实施率。强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中各功能模块的实际运用,实现全过程留痕;完善配套制度及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办法。进一步厘清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级别,依托区法治保障中心,据省市要求确保执法部门和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必要时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协调,并加强监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案件移送和办理等工作。

      (二)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方面落地落实情况

       1.做强党建引领文章。在14+1个街道(管委会)建立综合执法队党组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建制规格、班子建设等进行明确。转入下沉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发挥党建在改革推进中的统领作用,增进干部队伍融合协同。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将基层执法人员整合纳入街道实行统一管理,管好执法队伍的人员流转、保障待遇。

       2.落实县属乡用管理模式。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杭编办〔2022〕18号《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要求,以县属乡用管理模式推深做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形成“1+5”执法队伍体系。全域14个街道以赋权形式、东站枢纽管委会以派驻模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下沉人员522人、占比71%,下沉编制594名,占比71%,并落实下沉人员实名制管理。

       3.完善执法人员管理保障。建立“五赋权一约束”执法人员管理保障制度,在市级赋予街道指挥协调、管理考核、推荐提名、反向否决4项权力的基础上,创新性增加街道对部门的法制支撑反向评价权和部门考核街道并将结果纳入区综合考评的考核约束,明确街道和部门对下沉人员考核权重分别定为7:3,推动部门、街道有权有责、权责统一。优化下沉执法人员统筹管理,初步拟定《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执法队伍下沉街道执法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化探索基层执法人员管理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细化下沉人员管理使用、交流轮岗、职务任免、考核评价等操作流程。同时,在省直部门调研时,向调研组建议加强政策指引,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统筹、职务晋升、经费倾斜等相关制度机制。

       4.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分级分类分层业务培训,开展新划转事项培训21次,执法改革相关理论综合学习3次,培训人次达526人次,着力打造高素质执法人员队伍。拓展技能提升途径,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带徒制度,帮助新入职队员全方位素质快速提高。在全市执法队伍“技能大练兵”中两名参赛队员取得法律知识竞赛个人一等奖、二等奖的佳绩。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更新完善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装备,充分保障基层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按要求配置到位,全区配备执法记录仪375台,执法车辆51辆。执法文书及用于专业检测、鉴定意见和文书送达等执法专项经费专管专用。

       下一步:进一步做强基层执法队伍党建工作。把党建引领贯穿改革攻坚各方面全过程,指导执法队常态化开展组织生活,发挥党建引领在执法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属乡用”管理模式,指导街道、部门理顺工作机制,全力配合省市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保障,积极推进出台下沉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下沉人员管理、考核评价、晋升提拔、待遇保障等操作细则,促进执法队员的心理认同。进一步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常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并指导望江街道推进执法专业化基层示范点,帮助街道建立培训体系、强化师资力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三)加强执法法制保障方面落地落实情况

       1.加强划转事项管理。建立事项牵引机制,明确部门和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各业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执法队办理新划转职能案件,牵头组织街道执法队参加市局划转职能业务培训,并进行办案指导,鼓励争办新划转职能“首案”,共办理新划转事项案件1315件。同时落实街道主体责任,总体上事项划转精准到位,街道对赋权事项承接有力。建立争议处置机制,按照杭州市出台的《行政执法争议处置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职责的争议处理机制,并在《上城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运行方案》中,要求相关部门对下达指令有异议的,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职责范围内争议的,不得停止指令执行,避免影响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事项评估,邀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科学、系统方法,对先行试点的南星、凯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开展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着力解决街道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的弱项,区级层面成立法制审核专家委员会和法制保障中心,为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边界不明的执法协调事件提供专家建议,街道层面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制监督办公室”,为基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案件审核,落实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制度,组织法制员交叉案件评查,指导和鼓励街道执法队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建立人员选配机制,优化法制员队伍结构,提高新招录公务员中法学专业的比例要求,在法制员队伍中重点培育公职律师,加强和规范法制员的任免程序、工作考核和管理工作。拓展法制保障方式,鼓励街道对重大案件探索实施集体讨论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下一步:进一步强化事项牵引机制,根据省市要求完善执法事项目录运行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执法职责配置,提高赋权事项清单的精准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能力,加快做强法制保障中心,推进法制保障中心工作开展落实;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评选等工作;向省级有关部门建议对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进行功能完善和版本更新,为执法办案提供方便快捷的案件模板、数据统计、资料输出等服务。

      (四)加强执法监督效能方面落地落实情况

       1.减轻市场主体受检压力。推广“柔性执法”机制,根据省市层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包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市级发布《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开展指导培训,帮助街道进行概念纠偏,认真贯彻落实。探索分类管理方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频次,根据日常执法实践和大数据统计,探索实行红黄绿三色赋码的分类执法方式,针对不同受检对象制定不同的执法检查计划,促进市场主体的合规发展。

       2.压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协调执法监管计划,加大对监管部门的晾晒考核,相关成绩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评,确保执法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街道部门权责统一,同时要求监管部门不能以自己人手不足、没有执法权为由推责给执法部门。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加强全覆盖监督体系建设,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制监督办公室”,负责街道日常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指导和监督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规避执法人员办案风险。同时设立派驻纪检监察联络站,加强下沉人员作风效能管理,对执法队员的队容风纪、职务晋升、执法规范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基层末梢的监督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以数据集成推进执法行为监督有力,综合行政执法和卫生健康执法作为全省执法监督应用平台试点项目,梳理廉政风险点109个,通过大数据让执法权力“在轨”运行,并被收录至《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成果100例》。

       下一步:进一步探索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及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帮助南星街道推进“包容审慎 柔性执法”基层示范点,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包容的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各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压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向省直部门建议升格统筹协调级别和调整当前重块轻条的考核体系,增加对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考核,调动行业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依托数字应用平台完善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同时,指导推进小营街道法治监督保障基层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加强执法数智驱动方面落地落实情况

       1.加强执法数智驱动。实现数字应用贯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贯通省市县乡,执法单位100%入驻,执法监管事项100%上平台运行,已经逐步实现业务全在线、流程全透明、监督全覆盖、风险早感知。目前,执法人员主要依托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该平台内置了执法画像和效能评价功能模块,其中执法画像模块针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多维度画像,效能评价模块通过队伍建设、执法监管协同、执法监管履职、执法监管规范和执法监管效果等五个维度对执法主体进行效能评价。全域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覆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13类应用类型,做到“一码查询、一码关联、一码追踪”。拓展数字赋能方式,以数字牵引推动基层执法有效,如闸弄口街道融入“一码安”沿街商铺管理应用场景;以数字赋能护航营商环境监管有度,如九堡街道以“直播电商监管一件事”实践探索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如四季青街道融入“青一”数字应用平台,实行三色赋码制度,将全域商户纳入管理;全区以数据集成推进执法行为监督有力,如运用执法监督试点项目,梳理廉政风险点109个。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数字数字赋能,推进行政执法向“数字智引”转变。加快协同贯通,协助推动与国家部委建设执法信息系统贯通,逐步实现部门自建处罚办案系统整合融合,不断提升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全域贯通实战实效。加强数据归集治理。进一步协助完善数据标准,建立健全数据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打破个系统、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共享壁垒,标准化、全量化归集执法监管数据。加强数字应用推广使用,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推动处罚文书100%电子印章、线索处置100%及时回应,要求所有执法监管主体和执法监管人员开展执法监管活动全过程留痕,同时加强督查检查,杜绝执法监管行为线下开展的情况。有效运用平台执法画像和效能评价指数,通过数字赋能、信息共享引导执法监管人员通过比学赶超提升所在执法主体和自身的实绩实效。

       感谢您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 许晋

       联系电话:0571-8655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