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洪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安置房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的建议》(第2023108号)收悉。该建议经我局主办,区城投集团、城发集团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提倡、引导及政策贴补逐步加强,新能源车辆的普及率快速提高,随之而来各住宅小区因小区内新能源车的增加而对充电桩的需求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该行业相关配套政策滞后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尤其是老旧小区充电桩加装面临无固定车位、存在安全隐患、电容量不足等突出问题,您指出的问题非常精准到位。

二、目前主要工作举措

1.老旧小区合理加装充电桩。我区在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为契机,在充分尊重小区居民意愿基础上,大力推进满足场地实施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充电设施。目前,已有王家井社区、红梅社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加装充电桩18个,杨公佳苑、杨公北苑、水墩苑一期、晟世黎明嘉苑一期、三卫家园等由物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在停车场内集中部分区域安装运营充电桩。下一步红五月社区及景芳未来社区也即将建设加装一批新能源汽车充设施。

2.新建安置房按标准配建充电桩。根据杭州市《关于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杭州市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 技术导则 (试行 )》(杭建科发 (2021)233号)等文件,我区所有新建住宅项目100%预留电容量和布线条件。安置房项目大部分在交付前完成充电桩的安装,如蚕桑、牛田、浜河海棠景轩等小区均在交付前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比例的充电桩。

3.“摆设桩,故障桩”排摸整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去年进行了“摆设桩,故障桩”的专项整治。一方面要求在我区注册的14家运营企业,对建在我区的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经企业自查最终梳理出3个项目48把枪存在“摆设桩,故障桩”情况。另一方面根据市推进办向我区推送27个需拆除“摆设桩,故障桩”清单进行督促整改。我区根据前期摸排的清单,点对点与桩企对接,对问题项目逐一讨论并制定整改措施,每周电话跟进整改项目进度,对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拍照存档。

三、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从四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做法,推进我区充电桩建设工作。

1.探索政策,试点先行。针对安置房车位不固定的问题,我区拟将凯旋街道新竣工安置房小区(轩涛景榭)作为试点。根据相关回迁安置会议精神,结合民生民意制定地下车库管理运营方案,并经试运营一段时间后,根据居民和物业的反馈信息进行区域推广。针对既有住宅建充电桩难的问题,将由区市政集团整合充电桩运营及物业管理双资质的资源优势,在既有小区中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小区先行试点,为下步经验推广做前期准备。

2.加强研究,修订政策。目前,市建委推进办正在研究修订《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结合目前充电桩建设中遇到政策依据缺失、部门职责不清等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行业逐步规范化管理。市推进办在修订相关政策时也会积极听取相关桩企、供应商、企业、居民的意见,希望沈建洪代表也能在后续政策修订时能够提出宝贵意见,助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3.加强沟通,部门联动。目前,充电桩建设、管理主要由市、区两级推进办(住建局)负责牵头,市级充电桩的建设与电力、物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都存在较大的联系。下步,我区将建立重点项目联审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动。

4.借力旧改,片区推进。我区推进办将联合区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对照年度旧改项目清单,利用业委会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充分尊重小区居民意愿,寻求电力扩容空间,在旧改建设时统一增设充电设施。

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城市建设科 王涛

联系电话:0571--89501012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