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张含悦诉杭州瀚威传媒有限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7-12 17:29 点击率:
杭州瀚威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含悦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1164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杭州瀚威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张含悦2022年12月工资合计1384.6元(该金额未扣除12月社保个人应缴费部分)。3.被申请人杭州瀚威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申请人张含悦补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具体补缴险种、金额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个人应负担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4.驳回申请人张含悦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