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和有关暑期托管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暑期“看护难”等问题,推行我区义务教育段暑期托管服务,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现就今年我区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段暑期托管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1.加强组织。区教育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做好协调保障。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以街道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参加暑期托管服务。

2.自愿报名。暑期托管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暑期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优先照顾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暑期亲子陪伴,提倡过暑期“家庭日”活动。

3.规范操作。学校开设暑期托管课程应遵循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和挖掘已有的教育资源,在提供基础看护性质托管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学生感兴趣的、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活动。服务内容应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上新课、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将暑期托管班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师资准备。根据暑期托管服务点开设和实际报名情况,安排师资力量,特色课程的师资可在全区各中小学流动,不局限于服务单一学校,确保师资均衡设置。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职工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

5.资源统整。切实加强服务点所在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服务点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同时盘活各类场地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活动场所。

二、实施安排

1.服务对象。暑期家长看护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上城区2022学年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在籍学生(不含2023年9月的小学、初中新生)。重点照顾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家庭。

2.服务时段。2023年暑期共举办两期,每期10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第一期7月10日—21日,第二期7月24日—8月4日,每天8:30—17:30。

3.服务地点。以街道为单位,各服务点(见附件1)根据参加托管服务学生人数,兼顾学校场地设施和暑期基建情况,安排托管服务承办学校,承办学校可根据参加托管学生人数和管理力量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

4.服务内容。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阅读指导、文体活动、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5.服务收费。坚持“公益、自愿”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保险费),午餐费20元/人·餐,保险费按保险公司核定收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

6.班额师资。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按照生师比10:1左右配备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

(1)服务点管理人员和校医:托管点学校统筹安排,由托管点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等担任。

(2)暑托班管理教师:全区在职教师自愿报名参加,一个班级配备两名管理教师。

(3)暑托班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等报名甄选,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等。

三、相关要求

1.各校可通过各种渠道推送暑托服务信息,暑托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日下午17:00。学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如报名的暑期托管服务点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开班人数,区域将进行统筹调整,请相关报名校协助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2.区教育局人事科和组宣科根据全区报名学生人数和分布及暑托点位校的实际需求,在全区范围内协助安排老师、招募志愿者到托管点学校。
       3.区教育局将重点围绕人员安排、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各托管点学校参照关于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上放学期间2名保安值守,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在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积极联动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专业工作力量,共同开展巡查。

4.各托管服务承办学校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区教育局教发中心统一指导下,做好饮用水、午餐、点心等卫生工作。

5.各托管服务承办学校须发放《上城区中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告家长书》、与申报托管服务的家长签订《上城区中小学生暑期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开设暑期困难班的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