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王家潭诉杭州小宝苗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6-27 11:15 点击率:
杭州小宝苗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家潭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1380】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王家潭2022年12月工资、2023年1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0947.91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