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景区、文旅企业:
为深化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加大对宋韵文化的研究和展示,深入推进宋韵文化传世工程,进一步打响宋韵杭式品质生活品牌,市文旅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创建评定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条件
(一)征集范围
在上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和经营的提供宋韵文化生活艺术休闲体验场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茶艺、花艺、香艺、食艺、曲艺、琴艺、诗词、书画、名物、雅集等宋韵杭式生活体验服务的区域或经营场所。
(二)基本条件
1、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以展现独特宋式生活美学的文化和旅游休闲资源及环境为基础,提供高质量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体验项目,促进宋韵杭式生活向参与化、互动化、趣味化、情景化等体验式方向发展,满足人们亲近传统文化、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的特定区域。同时满足具有多种类型的体验项目(不少于5项)和宋式文化生活艺术类型(3种以上),符合综合体验感好,区域辐射和消费带动大的要求。
2、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以展现独特宋式生活美学的文化和旅游休闲资源及环境为基础,提供高质量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体验项目,促进宋韵杭式生活向参与化、互动化、情景化、趣味化等体验式方向发展,满足人们亲近传统文化、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的特定场所(点)。
3、经营正常信用良好。近2年内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与评定程序
(一)企业(单位)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由各企业或机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或《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辖区的区、县(市)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
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包括:
1、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或体验点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
3、电子图片5张(体验示范点门面、内部设施情景、服务与体验场景等);
4、近2年无违法违规证明(通过信用杭州或亲清在线获取)。
(二)区、县(市)审核
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根据《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标准》(见附件3),对申报的企业或机构(单位)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拟评体验基地或体验点的资料报市局。
(三)专家评定
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定组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依据《评定标准》进行实地查看评定打分。根据评分情况确定拟评定体验基地和体验点单位名单,并在相关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后,确定初步名单。
(四)党组会审定
经市文广旅游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最终评定名单。
三、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对照评定标准积极申报,并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12749382@qq.com,纸质盖章版送至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上城区综合服务中心南楼631。
联系人:吴晶晶,89501151。
附件:1、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申报表
2、宋韵杭式生活体验点申报表
3、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评定标准
杭州市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
上城区关于开展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创建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