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二批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申报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其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有重要价值,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二)推荐申报第二批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3.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4.具有鲜明特色,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5.在上城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界对其价值的认识比较一致;
6.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三、推荐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经所在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
2.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评估、论证、审核。
3.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拟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进行公示。
4.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公示结果,将第二批上城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报经上城区人民政府审核和批准公布,下发命名文件,并颁发认定匾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7分钟内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报送,一式三份;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以光盘和U盘形式报送,一式三份;同时所有材料电子版(推荐申报清单、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发至区非遗中心邮箱
有意加入上城非遗大家庭且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欢迎向上城区文广旅体局或各街道办事处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
注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避免错过申报机会哦!
联系方式
五、工作联系
· 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非遗中心
联系人:杨期芳
联系电话:87082916
电子邮箱:1668249392@qq.com
· 上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湖滨街道 金海燕87152736
清波街道 吕霄 87780127
小营街道 肖静87167786
望江街道 胡兰珍 85881595
南星街道 梅波 86581572
紫阳街道 葛希86809095
闸弄口街道 钱嘉梁 86417722
凯旋街道 蔡科86480040
采荷街道 余家蕾 86961275
四季青街道 沈剑 86780781
笕桥街道 丁佳丽85142117
彭埠街道 王冠 81869810
九堡街道 陈欣迪 86702611
丁兰街道 苏寿峰 88117018
申报书及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