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3月25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组织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及四季青街道、彭埠街道、笕桥街道等单位组成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2022年3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回头看”督导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召开会议充分讨论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报告。2023年4月25日,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党委审核通过了3起事故评估报告。
为切实发挥事故评估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现将3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予以通报,望各单位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附件:1.上城区杭政储出[2019]28号地块建筑一期工程“6·12”工程车辆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上城区钱江新城二期四堡七堡单元JG1405—24号地块安置房项目“6·2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3.上城区笕桥街道黎明社区笕桥生态公园JG0702-B1/B2-11地块“7·26”车辆伤害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