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动物疫病防控、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建设、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渔业产业绿色发展、未来乡村建设、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任务和数量因素,以及“河姆渡杯”粮食生产先进名单、各地实际落地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任务和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任务情况,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科目。
各地要按照浙财农〔2020〕20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省下达的资金额度和工作任务(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下达),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或拨付给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监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单位:万元
市县 | 合计 | 稳产保供 | 绿色安全 | 基础设施 | 农业“双强” | 乡村建设 | 农民共富 | |||||||||
粮食规模种植补贴资金 | 小计 | 其中: | 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 | 小计 | 其中: | 未来乡村建设 | 千万农民素质提升 | |||||||||
动物疫病防控 | 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 | 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建设 |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 重点突破试点资金 | 现代种业发展 |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 渔业产业绿色发展 | ||||||||
上城区 | 1456.1 | 1456.1 | 20 | 127 | 13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