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陈希诉杭州玺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3-24 12:47 点击率:
杭州玺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希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2)4577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杭州玺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陈希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资人民币8000元。二、被申请人杭州玺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陈希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4日工资人民币6620.69元。三、驳回申请人陈希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