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意见及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要求,经系统核查,潘文虎领取杭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2014年4月至2019年7月以及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两个时段,由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嘉兴单位)招用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文件规定,潘文虎不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现须退回2014年4月至2019年7月和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共计22600元。

退款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35699010010002394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杭州湖滨支行。

注意事项:

1、退款时务必备注栏写明“潘文虎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71-89500954 。

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灵活就业期间,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等情形的,补贴期限至出现上述情形的当月;出现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领取营业证照、公益性岗位上岗等应注销灵活就业登记情形的,补贴期限至出现上述情形的前1个月。



杭州市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