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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许艳华、王中林、宋品、王瑞、王允皓诉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程建丽、风信文化科技(瑞昌)有限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3-10 10:02 点击率:

程建丽:

本委受理申请人许艳华、王中林、宋品、王瑞、王允皓要求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程建丽、风信文化科技(瑞昌)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641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第三人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人员等法律文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3413日下午1430分本委仲裁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3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86618076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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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许艳华、王中林、宋品、王瑞、王允皓诉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程建丽、风信文化科技(瑞昌)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3-10
信息来源: 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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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许艳华、王中林、宋品、王瑞、王允皓要求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程建丽、风信文化科技(瑞昌)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641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第三人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人员等法律文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3413日下午1430分本委仲裁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3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86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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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