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上城建设六大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规范运作,健全工作机制
(一)抓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合力。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抓相关工作,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我局加速工作融合,明确班子分工,我局办公室承担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制定退役军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实现全局在编人员100%的持证率,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思维更新。不断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等,局党组班子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知识。做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推进信息公开。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一)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区里统一安排,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在上城区门户网上及时发布应该发布的信息,实行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认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查找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落实整改,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本系统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三、注重科学规范,提升决策效力。
(一)规范重点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疫情防控、重大项目经费使用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等决策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配合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工作。2022年度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许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合同等事项的研究,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合法化建议,有效提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实务的深度和广度。
四、创新普法形式,走入群众日常。
(一)多样形式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要求,通过制作发放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材料,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举办退役军人文化活动等方式,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提升对法治的认识。组建一批由“湖滨晴雨”民情观察员、红星之家志愿者、老兵戎讲团成员、崇军商家组成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动全区2000余家“崇军志愿服务点”设置普法驿站,定期发放宣传手册,线下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贯落地落实,实现普法“接地气、有人气”。
(二)打造优质普法项目。全区212家服务中心(站)与区司法局(辖区司法所)深度合作共建法律援助点,采取每月一次固定“坐诊”、流动“巡诊”和“浙政钉”法律服务线上“微诊”三诊合一模式,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及时准确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等服务。今年以来,为232名退役军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援助。
第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配备较缺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只有建设法制机构,因为编制有限,尚未设立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法律人才紧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选配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缺少专职公职律师,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持证人员经验较缺乏。《退役军人保障法》条文中的执法内容无硬性内容配套,对于执法标准目录较难执行,平时执法过程中多为检查性质,无具体执法处罚事项和事例,因此缺乏执法经验的问题较为突出。
第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及行业相关最新法规,把学法活动列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年度学习计划,本年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4次,修订法律法规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活动5次。落实好各项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实现退役军人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
二、法治为先,依法决策。注重依法决策的制度建设,确保决策全过程在法治化轨道上进行。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促进科学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自觉遵法,严格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两区合并以后督促做好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现局机关公务员换证持证率达100%。
四、主动作为,推动普法。按照《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普法及宣传工作。
第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学法知法机制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行政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将普法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要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年组织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健全法治责任清单
认真梳理本系统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重点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普法对象,制定普法宣传措施,安排普法工作实施时间,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
(三)注重普法主题宣传
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互动活动,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
(四)拓宽机关法治文化平台
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开辟学法普法专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城发布APP、杂志、报纸等媒体认真宣传解读《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
(五)加强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
结合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提炼、宣传本地优秀退役军人的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省厅“三为”服务,采取走进基层开展法治讲堂、模范表彰仪式等方式,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反映诉求为普法的重要时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把工作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积极引导和指导退役军人群体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和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