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引领作用,将我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局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入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以建设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法治建设任务,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要求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有效履行日常法治建设职责
1.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要求严格把关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项行政许可的审查、审核和备案事项。做到严格审查条件,确保每件行政许可事项符合规定。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
2.落实价格监管工作。围绕价格监测、价格备案、价格认定、矛盾化解4个抓手,营造良好价格监管氛围: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关注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与价格变动情况;充分发挥浙江政务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信访咨询,收到并处理价格政策咨询和信访133件;走访辖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培训机构对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及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收费。做好涉刑事、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当前已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85件,涉案标的400项,认定总额247万元。
3.完善集体“三资”监管。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并开展“1+10”制度查漏补缺工作;修订经合社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25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批流程细化成图、制作成册。对60个经合社进行全覆盖专项审计,全面整改预算管理不严等7大类问题;建立经合社规范化建设情况季度抽查机制,以“条目式、清单化”的思路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经合社30家,检查发现55个问题、整改率达90%。起草形成《上城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导班子薪酬考核制度考核办法》,切实防范村社干部廉政风险。
4.依法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包括:政务动态36条,政策文件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依法行政4条,财政信息2条,报告规划2条,民生实事1条,应急处置1条,公示公告11条,重点领域公开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其他信息3条。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起草执行规范性文件要求,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及时报司法部门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司法局的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信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印发、清理、报备等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清理。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2年,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加强信用联动推动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战略合作备忘录》《数字经济条例》《价格法》等与发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作为学习重点,展开深刻讨论。广泛深入进行节能低耗、碳达峰碳中和、法治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金靴踏浪 信用护航”信用普法活动,专题学习2022年度正式发布落地的《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启动政务诚信监测。
(二)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区发改经信局以“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统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引领作用,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坚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改革,多管齐下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为企服务。优化升级区为企服务中心,制定《上城区为企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成立15个街道(管委会)为企服务分中心,形成工作合力。选派助企专员1022名,依托“四个一”工作机制,以年调研、季走访、常联系的方式倾听企业心声诉求。截至目前,全区走访服务企业11490家次,收集企业问题及诉求2857个,问题解决率为99.8%,企业满意率98.5%。加强联盟组建。吸纳区内投融资、财税等6个领域60家头部企业,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专业服务联盟,靶向定制《上城区助企惠企融资产品汇编》等“课程包”“服务包”,组织联盟活动11场,惠及企业600余家。落实减费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的通知》,对照《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积极落实清费减负工作,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检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杜绝排除或限制市场准入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企业财产权、企业家人身权的保护力度。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上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印发《2022年上城区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推荐上城区“信用+消费”应用场景申报年度“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征集,入选全市“一区一特色”应用场景。积极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报送联合奖惩案例9100余条。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累计完成积分落户审核工作9000余条,人才服务平台运营审核260余条,信用修复工作200余条,信用查询28000余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法治学习还需深入。全局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客观强调工作忙,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法治的精神。
(二)法治建设还需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建设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有时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也还有差距,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法治氛围还需加强。我局还需加强发挥牵头部门的引领作用,积极构建营商环境顶层设计理念和规划,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坚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有序开展“信用上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来,我局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联络员作为法治工作的负责人,夯实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多次组织开展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依法依规办事的重要性。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努力形成事前规范、事中把关、事后跟踪“三位一体”的重大决策纠偏机制。
四是加强法治创建宣传力度。2022年来我局多次将法治学习与党组理论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结合,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学习研讨会等主题学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承担起普法宣传责任。
五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了《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法治工作新格局。
六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2022以来,我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发挥物价部门对市场价格监管的职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深入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统学习习近平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价格法》《节能宣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与发展改革业务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好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强对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
(二)持续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抓好行政审批。执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投资备案并联办理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企业投资备案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动”。审批时效再提升,以“一网办理、集成即办”的特色模式,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网上审批即时办结,事项好评率一贯保持100%。
二是持续抓好价格管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全区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良好;做好价格咨询和信访工作,及时把价格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各类收费备案审核登记,会同民政等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检查;依法依规完成涉刑事案件、涉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持续抓好“三资”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联合纪委监委、组织、巡察、财政等部门,通过实地查看整改清单的方式,对当年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股社分离改革。巩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单位成果,以完成回迁安置的社区及新筹建的社区为重点,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批次推进股社分离扩面行动。
四是持续抓好信用建设。继续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2023年信用工作要点编制,多领域深入推动联合奖惩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配合推进各项“信用+”一区一特色应用场景建设,配合完成积分落户审核工作,依托第三方监测评价,推动镇街监测报告相关工作。
五是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设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
六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尤其在行政检查方面将全面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抽检频次,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