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城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根据省、市统计局、区级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和基层基础各项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抓学习,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

今年以来,区委常委、区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和全区各部门领导开展统计相关内容学习共计4次,全区上下进一步提升了对数据质量风险及其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树立了正确的数据政绩观。区统计局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科长例会、专业培训等时机,持续开展统计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工作,累计组织专项学习8次;培训行政、事业、企业统计调查专业人员2000余人次,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建立。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截至目前已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区委巡察办建立了《上城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操作办法》,与区审计局建立了《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合作备忘录》。

(二)强化监督,扎实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督察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对照4方面11个问题,结合我区统计系统的实际,坚持举一反三、以改促建,深入排查全区统计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确保了整改工作动真格、见实效。同时结合执法检查、专业核查等重点工作,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对2017年以来统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纠治,切实贯彻执行“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二是做好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科学谋划年度执法计划,秉持行业全覆盖、抽取“双随机”原则,积极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执法检查共80家,立案查处5家,其中4家为简易程序,1家为一般程序,罚没款共计8600元。各专业开展数据核查130余家。

(三)拓展广度,多元铺开统计普法宣传

区统计局始终秉持“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这一观念,持续不断地向社会不同层面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相关知识。年初印发《2022年度上城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属地优势,通过联网直报系统、“统计e家”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创新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的宣传方式,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联合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第七中学、杭州开元中学三所学校开展“话共富•说统计”专题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四季青街道开展“统计开放日”广场宣传活动;与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宋韵文化大型普法宣传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通过知识宣讲、现场互动、沉浸式执法互动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法相关知识宣传,让更多的市民群众了解统计工作、感受统计文化、支持统计发展,让全社会都参与到守法监督中来,积极当好“依法治统”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四)持续革新,高效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一是积极推广“统计e家”网格管理平台应用。区统计局将全区“四上”企业划分128个网格,纳入基层网格治理线上平台,并于6月底实现所有企业网格线上激活。就使用情况来看,我区机构人员月均活跃率保持在98%以上,企业活跃率保持在70%左右。区局和街道统计调查员通过平台发起企业走访调研任务,走访调研117次,收集并解决问题104条,开展统计网格活动104次。二是认真维护并用好统计一体化监督平台数据。梳理近5年统计法治资料台账,及时按要求填报平台公示内容;同步统计执法检查和掌上核查数据,做好后台数据维护,确保一体化监督平台数据公示及时、监督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依据2022年7月国家统计局对浙江开展的统计督察结果反馈,浙江多地存在传达学习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彻底的问题。对此区统计局依据反馈意见也做了自查。由于上级部分文件涉密、流转程序较多等原因,存在个别文件传达不够及时,经过自查整改,已全部学习到位,并建立了涉密文件学习机制。就文件贯彻落实,区统计系统领域做了全面自查,涉及跨部门协同的内容,已借7月督察整改的契机,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协同机制。9月,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委办〔2022〕54号),文件对我区建立健全统计履责机制和惩治机制,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工作保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做了进一步规范。

(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清理工作还须常抓不懈。为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坚决纠正干预统计工作、影响真实独立统计的各类行为,区统计局全面清理纠正了近5年上城区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的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经自查发现原上城区发改经信局“上发改经信﹝2017﹞63号”和“上发改经信﹝2017﹞54号”2份文件存在将“统计局作为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单位”的问题,因文件法定效力已过期,已对文件做销毁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

(三)基层统计队伍人员稳定性有待提高。一方面由于统计人员的待遇问题,基层统计队伍的离职率和更替率近年来一直高居不下;另一方面,统计调查工作逐级下移,大量的统计工作都由街道(平台)一级完成,随着经济的发展,辖区单位几何式增长,给街道(平台)统计调查员带来了新的工作量。在巨大工作量和较低待遇的双重影响之下,基层统计队伍人员更替现象还比较频繁,统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问题,我局始终在积极协调区级各相关部门以期找到解决方案。

(四)统计信息化相关平台稳定性有待提升。自统计信息化平台上线以来,始终存在着各种不稳定的问题,如人员活跃率、企业激活率不能实时更新,开展直播时企业无法进入直播间,企业走访时无法输入走访纪录等问题。面对这一情况,一方面我们始终做好企业用户端的解释说明工作、技术服务端的催促联络工作,持续不断地丰富信息化平台的内容,不断向企业推广平台应用,另一方面,区统计局始终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公司沟通,力争将各种改进建议最快反馈给技术公司,以提升平台稳定性和便捷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题召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以改带建,以改促建,研究整改方案,结合区统计局和街道(平台)统计条线的实际制定18条举措;与区纪委监委协同召开全区统计法治暨督察整改和专项纠治专题会议,延伸工作到全区街道(平台),对街道统计条线整改工作进行专题指导。始终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格落实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及统计人员直接责任。

(二)推进统计法治相关理论学习

2022年7月20日一届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7月21日一届区委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再次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由区统计局局长专题授课,带领参会领导和区级有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再次学习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调研走访全覆盖。2022年度,局长带领班子集体先后开展了2轮街道(平台)走访调研全覆盖行动,掌握基层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统计联心•数为民用”主题活动和督察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街道(平台)开展了全覆盖走访和回头看工作。二是推动基层统计调查经费划拨到位。通过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增加社区调查经费,协同街道加快“统计之家”的建设,落实到位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经费共计2530.49万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常态化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持续不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严抓数据质量

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加强数据联审;及时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数据预警、分析研判;用好一体化监督平台和“最多报一次”平台,对上报数据实时监测。持续秉持对统计违法“零容忍”的态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专业数据核查。

(三)常态化建强统计基层基础

持续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快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真正的统计网格智治,借助数字化平台,打通统计业务部门与统计调查对象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存在的问题,建强一支素质过硬、规范高效、能力出色的统计基层队伍。



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