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英捷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建议》(2023044号)收悉。该建议经我局主办,区住建局、各街道会办,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上城区现有加装梯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梳理总结了现有的管理模式,下步将在小营街道对管理模式进行了探索试点,并向加梯办提出后续加装梯联审的相关建议。
一、上城区加装梯管理情况和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杭州市有4200余台加装梯投入使用,我区也有760台加装电梯投入使用或即将完工。据统计除部分小区加装电梯统一安装后由物业或第三方单位托管外,约51%加装电梯由业主自行管理。当前,加装梯安装投入使用不超过4年,大部分都在免保期内,由厂家进行维保。但随着时间推移、电梯故障增多、更换厂家维保,加装梯管理诸多问题开始出现,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落实难,管理责任落实难,管理经费筹措难,应急救援隐患大四个主面。
二、当前加装梯主要的管理模式
业主自行管理加装梯存在诸多问题,而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的电梯效果较好。目前上城区加装梯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建设单位托管。目前主要是加装梯建设单位杭州西奥电梯现代化更新有限公司开展这项业务,该公司已在杭州推广实施96台,其中在我区有69台(大唐苑小区64台电梯与社区签订合同,实施整体托管,其余5台为与业主签订,每台每年收费11000元左右(含所有费用)。该模式下,建设单位对电梯主体、连廊、钢结构、底坑等全部托管,并采取专业技术手段监测电梯故障、不文明乘梯等现象,通过智能系统缴费乘梯等运营方式,解决当前收费难的问题。当前该企业因对自身加装的电梯底数清,因此只针对由该公司建设的加装梯进行托管,对其他公司建设的加装梯托管还在探索中,因对连廊、钢结构、底坑等底数不清,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
(二)委托建设单位和电梯厂家联合托管。明月嘉苑小区在电梯维保方面探索了一个新的模式。目前,该小区40台电梯进行改造,由建设单位杭州心奥电梯建设有限公司对改造后的电梯进行维保。为解决老百姓对建设单位长期存在的担忧,由电梯厂家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进行背书,社区与建设单位一次性签订了10年保养合同,每台电梯维保价格由市场价4000元降至3000元,大幅降低了电梯维保费用。该模式可作为第一种模式的拓展,通过长期合同的签订,大幅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业主参与委托管理的积极性。当前,合同已签订,电梯改造即将施工。
(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托管。主要是由街道社区出资建设的回迁安置房,如江岸邻里、新塘家园,三新家园,由街道社区出资加装电梯后,统一打包交至物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费向居民收取,并对包括连廊、钢结构等加装梯所有设施进行管理。该模式也是普通电梯住宅的管理方式,效果较好。但因收费难、收费标准不确定、协商麻烦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对零散的加装梯管理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探索的方向
下步在小营街道进行试点探索,主要探索以下几个模式。
(一)推动专业服务企业(专业服务企业+电梯厂家)托管。因加装梯不局限于电梯,还涉及连廊、钢结构、底坑、外立面等管理和维护,因此由专业的服务企业管理较为合适,且专业服务企业可对零散的加装梯实施片区化管理,可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因此将积极鼓励加装梯原厂家或其他专业电梯管理服务企业参与加装梯的托管业务。
(二)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物业单位作为社会基层治理体系的一员,应当担负起小区电梯管理的责任,且当前由物业集中管理的加装梯效果较好。由采荷街道推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DB3301/T 0386—2022)成功创建了市级行业标准,于2023年1月31日实施,其中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公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和演练。因此将加装梯纳入到物业管理的范畴,可方便实现统一管理和应急处置。前期,我区老旧小区“金牌管家”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取得非常好的成效,有电梯的小区,电梯在金牌管家的管理范围,但加装梯却不在管理范围内,因此在下步小营街道试点中尝试将加装梯一并纳入到“金牌管家”大物业管理范畴中,或将加装好的电梯统一落实到对应小区物业的管理中,特别是零散的加装梯,加装1台移交1台,业主每年交纳的电梯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资金按比例分摊到各家物业费中,并形成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收取费用,并进行统一管理。
(三)创建街道社区综合托管模式。因此在民意协调托管不成的情况下,由街道综合托管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近年来杭州市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方式,并出台了《杭州市老旧小区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手册》,规定由以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为实施主体,配备物业专管员,对老旧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下步试点探索由街道按片区配备电梯管理员,进行综合托管,落实主体责任。政府亦可补助一定的资金,原则上业主不缴纳更多的费用,以提高业主委托街道管理的积极性。街道社区亦可再将加装梯统一委托至物业或专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转换成前两种托管模式。
四、向加梯办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在加装梯建设初期,建议将政府投入的20万建设资金预留部分作为管理维修基金,以满足后期管理、维修的资金需求。后期电梯投放商业广告等公共收益补贴加装电梯的管理支出,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进一步降低电梯管理成本。由专业服务企业托管的加装梯,可由专业服务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向业主收取,缴费乘梯,不缴费不乘梯;由物业托管的加装梯,电梯运行管理费用按比例分摊至物业费中,按物业合同进行收费。有条件的街道,可结合实际,给与一定补贴用于加装梯的日常管理。二是厘清管理职责。加装梯联审前,进一步向业主、建设单位、厂家明确责任:电梯厂家、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质量负责,连廊、钢结构、底坑、外立面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由业主或委托的第三方负责,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依法依职责分别对电梯本体,连廊、钢结构、底坑、外立面等进行监管。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建议由加梯办在联审前向业主明确管理责任和义务,以规定的形式明确托管模式,并出台配套的托管合同模板,不确定托管模式不通过联审。由街道社区、业委会搭建平台,牵线协商,并将托管合同列为联审通过的必要条件之一。四是扶持托管企业。建议政府积极搭建平台,采取星级评定、资金扶持、税收减免、各类奖励等优惠举措,鼓励专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加装梯的管理。五是推进改革试点。加装梯为新梯,分布零散,且装有智慧电梯系统,可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况。结合当前推广的“改进维保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任务,将加装梯纳入到按需维保和检测试点中,进一步降低管理维护成本,提高业主和托管企业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特种设备监管科 袁峰
联系电话:89501692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