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江孟萦诉建德市洋溪街道金多多服饰商行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11-06 14:09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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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江孟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3169-1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