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二款、《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 第十一条和《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关部门已对杭州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景芳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城区人民政府凯旋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并附被征收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现场办公地址:雅福新榭新塘路152号、154号、156号
现场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敏 电话:85155205
陈企荣 电话:86055802
张彩芳 电话:86771372
杭州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景芳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