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初至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周劭雯、楼弯弯、周晓丹、贾亮、董安珂要求杭州美初至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4973-1号、4973-2号、4973-3号、4973-4号、4973-5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上城区广景弄6号205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56135517。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