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上城区人社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2022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流转顺畅,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总体要求。其中,行政许可申请总数1220宗、予以许可1214宗,行政处罚11条,行政给付总数195550次,行政确认总数12706次。主动公开涉及群众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工作以及局本级的政务信息、财政情况、公开指南等信息209条。我局坚持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实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明确收件日期、截止日期、交办科室,确保按时高质量答复。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要求14条,予以公开7条,主动撤销申请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工作进程,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上城门户网站内容维护,积极利用新媒体(官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政策法规科协同做好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我局从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细节不够严谨、形式不够灵活、内容不够创新等问题,信息发布的服务便民度和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紧盯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顺应群众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合、发布以及与群众的互动工作,力争打造全区一流政务公开样板单位。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便捷度,研拓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度探索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优化信息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抓实“三审三校”机制,加强发布信息的审核、校验。进一步明确梳理相关公开专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平台日常管理,常态化推进信息能力提升,提高对信息的敏锐度和体系感,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