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及省市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立局”的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机制保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29项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集中赋权街道,形成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执法权限精准下沉、监管与执法的有效对接。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保障。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通过集体讨论方式先后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74件。同时,出台《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过错追责”和“尽职免责”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合法、公正、高效实施行政。
3、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深化“案件系统”和“执法在线”应用,强化执法全流程管控;制定过期食品、商标侵权等“类型化案件”办案、审查标准及示范文书,强化标准示范;坚持问题导向,动态发布执法提醒、风险提示,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商事改革,促进许可审批机制再优化
1、推进“无接触”全程网办。系统整合线上办事路径,实施住所承诺申报制,实现高频民生事项网办率近100%,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作为全市唯一的行业单位入选“杭州最美窗口”。
2、创新高频登记事项服务模式。探索推广高频事项就近代办、导办、帮办服务新模式,在11个街道设便民服务窗口,构建“15分钟群众办事圈”。
3、试点食品经营许可证“云联勘”。全省首创食品经营许可证“视频核查”模式,办结提速至15分钟内,办理时间平均减少72小时。今年62家新注册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数字管理。
4、深化商事登记中介服务改革。完善中介人员信用评分细则,首设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有效规范中介行业发展,获批市场监管领域数字化改革场景建设应用试点。
(三)夯实执法基础,提升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水平
2022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3件,罚没款共计1721.65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320件,全年办结罚没款30万元以上案件5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件。
1、数字赋能,助力智慧监管。“平台经济”创新监管持续显效。推动全国首个“直播电商数字治理平台”正式验收,在规范直播产业发展上取得良好成效。近期,该项目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2022 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市级培育项目”。药品流通领域“黑匣子”扩面提质。积极推进药品零售非现场智能化监管,将辖区322家零售药店纳入“黑匣子”管理,接入数居全市各区县第一。“浙食链”系统全流程贯通应用。全区共激活“浙食链”5805家,9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成阳光工厂,赋码总批次数达到265.5万批次。“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全面启用。利用信息化平台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判和隐患处置,目前共完成平台系统生成的隐患处置912条,处置率100%。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区域特点,推进“颜值”经济、老幼经济、网络经济等重点领域执法,大力开展假冒侵权、医疗美容、美容美发、儿童化妆品、养老诈骗、教育收费、转供电等民生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有序竞争,激发良性循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其中,“铁拳”回应民生关切,查处违法案件29件,罚没款138.81万元;“亮剑”保障消费安全,查处违法案件814件,罚没款1119.15万元;“打传”防控系统风险,查办传销案件1件,罚没款197万元。助企纾困,积极开展转供电环节整治“回头看”,巩固转供电价格整治成果,查处转供电违法案件4件,结案2家,罚没款75.91万元,退还多收电费565.27万元,惠及终端用户468家。
(四)推动柔性治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依法推行“轻微不罚”。充分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空间,落实6类28项“轻微不罚”清单、18项“减轻处罚”清单。今年以来,共对332件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减轻处罚”19件,市场活力得到充分呵护。
2、日常监督“无事不扰”。加强行政监督检查计划制定管理,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创新“红黄绿”三色码监管机制,按照风险等级、触发频率分类管理监管事项,全区806项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检查事项实现三色码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打扰。
3、信用监管“有错能改”。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依法移出企业异常7038家次,办理信用修复申请23件。信用监管、信用建设成果逐渐显现。
(五)强化推进“两高一低”整治,增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成效
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结52件,行政诉讼案件审结27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数均为0。这是近五年以来,上城区局首次实现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纠错”。
1、注重关口前移,筑牢底线思维。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时制定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的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执法责任。法规科、指导科与业务科所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科所联动,全程跟进。对于类型化案件,统一执法标准、办理流程和说理内容等要素;对于存在行政风险的复杂案件,细致推敲、严格把关,提前规避复议诉讼纠错风险。
2、注重诉前准备,提高应诉质量。重视每一起复议诉讼案件,在分管领导的部署下,由法规科和案件经办单位协同充分做好诉前各项准备工作,详细研究案情,做好案件争议焦点预判,审慎答辩,细致应对。
3、注重沟通协调,提升应诉效果。注重加强与复议机关及法院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加大对涉及市场监管专业领域案件的庭前汇报,就诉讼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和论证,变被动为主动,争取审判机关的认可和支持,提升复议应诉效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迭代发展、改革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的职能正经历由“线”到“网”、由“点”到“面”的综合性转变,涉及领域由食药质监等单一条线向多线交织、业务叠加的综合网络转变,监管要求由“点”上监管向全“面”覆盖转变。面对高标准高要求的业务挑战,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方法、专业素养都存在一定的短板,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相对偏少,能够处理综合性业务难题的干部数量不足。
(二)行政处罚裁量体系有待完善
随着新行政处罚法及总局、省局裁量指导意见的施行,诸多行政执法事项都有了减轻处罚的基础依据。对于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处罚,已成为全市系统的普遍做法。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部分违法行为设置的起罚点较高,减轻处罚的区间很大,导致在实际减轻中难以对“过罚相当”原则作准确的把握。对于减轻处罚的裁量幅度,当前并无统一的金额标准,导致各地执行轻重不一。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市场监管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干部职工存在掌握不全、运用不准等问题,在学法用法普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还比较单一,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市场主体对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定义务了解不够深入,由于主观过失导致的违法情形时有发生。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法治实践中,我局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不移贯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普法宣传工作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履行法治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普法实践中,主要负责人全程抓落实,特别是对于重点普法项目、执法创新项目、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以及市场监管领域新法律法规的宣贯,主要负责人均参与方案的制定与谋划,并对推进情况予以督促。在执法实践中,对于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职能交叉领域的事项以及各方复杂矛盾的法律事项,主要负责人均主动担纲“普法人”的角色,对相关各方予以积极释法,促使市场监管领域职责更为清晰、相关方面对市场监管法律认知更为精准,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平稳推进。此外,在内部学习方面,主要负责人在党委理论中心组以及党委会上均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负责人在应诉中全程把关,在庭审中主动发声,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1次,出庭率100%。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能,重点从三个方向发力:一是聚焦“刚”,守牢底线红线。以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五大安全领域”和严重影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刚性执法,捍卫法律威严,守牢底线红线。二是聚焦“柔”,彰显剑胆琴心。始终秉承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初心,当好企业创新发展的“店小二”,加强合规指导,引导企业、商户有效降低违法风险。三是聚焦“智”,强化数字赋能。继续探索智慧监管,通过流程再造、系统集成,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周期监管、网络餐饮“一件事”等集成改革,着力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通过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继续为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