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区公安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66条,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本年处理决定数量、本年收费金额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信息公开办理质效,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形成线上网络、线下申请、信函等多渠道并行的方式,方便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共50件,办理完成50件,结转次年0件,其中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3件,均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同时根据各项工作紧张,按照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时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新媒体平台(微博号“上城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城警方”),采取定岗、定制度的方式,对平台信息发布、日常运维、和技术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

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分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在分局范围内,加强对各业务大队、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派出所分管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对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16

行政强制

29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4.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5

0

0

0

0

0

35

(七)总计

50

0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00

4

1

000

1

2

00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部门间协调沟通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组织单位内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针对政务公开热点,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2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