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概况与建设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四、总体目标与指标
第三章 完善生态制度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章 维护生态安全
一、统筹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二、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
三、强化土壤和固废环境监管
四、控制其他要素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六、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章 优化生态空间
一、提升城市发展格局
二、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三、优化生活空间布局
第六章 发展生态经济
一、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
二、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三、提高资源循环利用
第七章 打造生态生活
一、提升人居生态环境
二、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第八章 弘扬生态文化
一、传承与创新传统文化
二、延续与保护文化遗产
三、弘扬和宣传生态文化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五、深入绿色细胞创建
第九章 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目标责任
二、强化法治保障,创新政策制度
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四、提升技术保障,强化规划执行
五、推进社会保障,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20年3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期间提出了“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和“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新要求。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这些要求为加快推进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1〕29号),杭州市进行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撤销上城区、江干区,设立新的上城区,以原上城区、江干区的行政区域(不含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为新的上城区的行政区域。上城区*2005年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坚定不移地实施“环境立区”发展战略,2016年3月获得“国家级生态区”称号;2018年,被评为“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区”;同年7月,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6-2019年,上城区¨在87个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中分别获得第17名、35名、29名、17名,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位列前茅。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的机遇,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升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科学谋划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结合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关于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推荐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美丽办〔2021〕4号)的相关要求,特编制《杭州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充分分析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开展趋势预测和压力分析,研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明确了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生活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六个方面任务与措施以及重点工程,为未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是上城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概况与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
上城区是杭州市的中心城区,地处杭州城区中部偏南。东南濒临钱塘江,与萧山区、滨江区隔江相望;西自钱塘江大桥东侧经虎跑路北侧至铁路涵洞桥,折北沿玉皇山脚至万松岭路,向西至西湖东岸直达六公园,与西湖区相邻;北自六公园经庆春路折北至黄褐山,与拱墅区、临平区交界。
2.地形地貌
上城区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地势西南和北部高、中部和东部低。区内西南侧有玉皇山、白塔山、乌龟山、金家山、将军山等低山丘陵,北部有皋亭山,最高海拔361.1m,其他区域均为低丘和平原,高程集中在5~8m之间,整体自然坡度较小,在3%以下。系石灰岩构成,地势低矮,岩溶地貌。吴山、凤凰山、紫阳山、玉皇山、皋亭山等林木覆盖、郁郁葱葱,平地以柳浪闻莺、望江公园、城东公园为代表的各大公园分布于辖区。上城区全区绿地面积3044.64万m2,公园绿地面积为1156.22万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3.77 m2。
3.气候特征
上城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季受蒙古高压控制,盛行西北风,以晴冷、干燥天气为主,是低温少雨的季节。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以东南风为主,海洋带来充沛的水气,空气湿润,是高温、强光照的季节。春秋两季为过渡期,气旋流动频繁,锋面雨甚多。上城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6℃(最低月为1月,平均气温4℃;最高为7月,平均气温28.4℃),年降雨量为1450毫米左右。
4.河流水系
上城区主要有钱塘江、运河2条省级河道、上塘河1条市级河道以及和睦港、九沙河、备塘河、贴沙河、新塘河、龙山河、中河、东河、白石港等9条区级河道,区级以上河道长度为71.11km。
5.土壤类型
上城区土壤有红壤、潮土、水稻土、滨海盐土4个土类。红壤分布在南北低山丘陵地带,分红壤、红黄壤2个亚类;潮土分布在境内地势低平、地下水埋藏较浅的平原地区,分灰潮壤、灰潮土2个亚类;水稻土分布在沪杭铁路以北至上塘河两边,分淹育水稻土、渗育水稻土、潴育水稻土、脱潜水稻土4个亚类;滨海盐土分布在境内钱塘江边的滩涂上,仅有滨海盐土1个亚类。
6.土地利用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结果,上城区主要用地类型中,住宅用地面积为30.88km2,占土地总面积的25.79%;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4.1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20.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16.7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3.9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4.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2.19%。
7.动植物资源
上城区共记录动物资源136种,隶属34目64科136种。其中鸟类15目33科75种,爬行类4目8科11种,两栖类2目2科5种,哺乳类6目10科12种,鱼类7目11科33种。从种类数来看,鸟类的数量最多,占到调查动物种类总数的55.1%,具有绝对数量优势。两栖类动物种类最少,仅有5种,占动物种类总数的3.7%。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有14种,浙江省重点保护鸟类有11种。
上城区植物资源丰富,总计约128科367属607种。按照乔木、灌木、草本、藤本、竹类五大植物类型进行划分,则乔木树种179种,灌木植物126种,草本植物245种,藤本植物48种,竹类植物9种;按照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进行划分,则蕨类植物有16种,裸子植物20种,被子植物571种。国家级保护树种有4种,其中银杏、水杉为国家一级保护树种,香樟、鹅掌楸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
8.历史文化遗产
上城区是南宋文化、吴越文化、钱塘江文化的重要承载地和南宋皇城遗址的所在地。区内名胜古迹星罗棋布,荟萃杭州市一半以上的历史文化遗产,现有历史文化街区9个,历史文化地段9个。文物保护单位96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点)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点)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点)68处,历史建筑17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85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19项、市级19项、区级42项。
9.行政区划及人口
上城区辖14个街道,201个社区(村),区域面积122km2。202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32.35万人,户籍人口83.95万人,其中男性41.31万人,女性42.64万人,人口性别比为96.88。
10.经济发展
上城区地区生产总值(GDP)由2016年1453.45亿元增长到2020年2218.5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6年0.03:32.59:67.38调整为2020年0:24.87:75.13,第三产业比例提高较大。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制造业呈现低污染、低能耗等发展特征。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以数字经济、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商贸旅游、健康服务等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高附加值、低能耗等特点。
(二)建设基础。
1.生态制度不断完善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制定各成员单位、街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上城”建设)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纳入区综合考评目标考核。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当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起,全区14个街道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有效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2017年,上城区在全市率先对街道的主要领导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离任审计试点工作。2018-2020年分别开展部门、街道等相关领导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善河长制度。建立六大制度,完善河长会议召开、巡查、考核、述职等各方面职责,编制区级河道“一河一策”,建立分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为单元的“一河一档”。到2020年,问题的解决率和巡河率均为100%。
2.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上城区以“建设生态型城区,打造现代化美丽上城”为目标,以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保卫战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水环境质量
“五水共治”工程成效显著。2016年上城区成为杭州市主城区首个“清三河”达标区, 2017年和2018年分别荣获“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先进区,全域消除劣V类水体与黑臭水体,三次荣获五水共治大禹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稳步推进。全区累计完成12个街道、628个生活小区和钱塘智造小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排查整改,完成贴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界牌、警示牌以及宣传标牌等清理和设立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工作,关闭保护区内违建设施;整治钱塘江(上城段)的九个下梯道口,开辟首个钱塘江畔的试点垂钓区。
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16-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断面闸口、七堡和顾家桥,市控断面化仙桥和清泰门5个断面年均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和水功能区要求;2020年IV类以上河道水质占比较2016年提升57.97%。
(2)大气环境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合力推进“五气共治”工作。淘汰6台生物质锅炉,搬迁杭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累计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31家。2017-2020年累计完成9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环卫作业车。2018-2019年完成49个地下双层油罐改造任务,加油站全部实施油气回收,查处检测超标加油站1个。全面摸排辖区内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并落实整治。开展辖区在建工地常规巡检,保持城市主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100%,累计安装22台工地扬尘和30台道路扬尘监控设备。提升大气监测能力。到2020年,完成辖区14个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景芳臭氧最大浓度站,依托“环保管家”开展臭氧成因分析。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2016年50 ug/m3下降至2020年29.1µg/m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由2016年68.55%提升至2020年87.00%。
(3)其他环境状况
固体废物方面:制定实施上城区垃圾分类“三定三服务”工作方案。垃圾分类桶长制成为全省七大模式之一。2017年,上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成绩获全市第一名。2018年和2019年,获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县(市、区)。建立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对4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点安装视频监控,省市医院试点开展“智慧医废小推车”项目。2020年,区政府发布实施《上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创新设置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对五大类固体废物的产运处进行全方面管理。
土壤方面:上城区污染土壤地块主要为工业企业退役场地。2017-2020年,配合市局开展丁桥西单元原赵家村铬渣堆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验收工作;完成杭州景芳加油站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开展原红星化工厂铬渣污染土壤、杭州晨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园区路道路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场地修复工程。
声、辐射环境方面: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执法,禁止在上城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产生噪声的行为。推进夜间施工审批,强化对敏感工地夜间施工审批。针对丁兰绕城高速、德胜互通高速噪声扰民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加强整改。加强对辐射单位的监管,完成新增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落实112枚放射源监管,2017年成功通过全国放射源专项督查。开展辐射单位监督检查,实现辐射管理“零事故”。
2015-2019年,原上城区的EI值分别为56.9、53.6、57.5、56.0和55.6,原江干区的EI值分别为54.6、51.9、54.9、56.7和55.9。
3.生态空间有效保护
上城区紧跟国家、省、市要求,实施生态空间保护。2018年,全区划定钱塘江(上城段)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贴沙河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并按要求制定管控措施、正面清单和激励约束政策,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保障生态系统功能。2020年,全区划定贴沙河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城段)、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城段)、中河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半山外围水土保持区、主城区大运河河道为优先保护单元,城镇生活开发区域和江干机电服装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其余为一般管控单元,各管控单元实行差别化的区域管理政策和负面清单管理。
4.生态经济逐步发展
上城区深入贯彻“一区四中心”战略部署,推动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218.59亿元,占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3.8%,经济总量排在杭州第二全省第三。数字经济赋能更加强劲,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商贸旅游、健康服务等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征加速显现、后劲持续增强。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6年0.03:32.59:67.38调整为2020年0:24.87:75.13。积极推进生态制造业发展。完成79家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深入推进“腾笼换鸟”“筑巢引凤”,积极盘活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5.生态人居持续改善
上城区围绕“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目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生态人居环境。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河道、“无违建街道”,累计改造“老旧小区”287万方,累计征迁住户2.4万户,企业1200余家,基本实现全域城市化。始版桥、荷花塘社区被列入首批省级“未来社区”试点。路网体系、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基础配套不断健全,竣工道路90千米,开通3条地铁线。2020年,完成34座城市公厕提升改造。全面建设绿色建筑。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100%。
6.生态文化有效传承
上城区推进开展各类特色生态文化活动。从2015年起,每年举办南宋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并先后出版8卷本断代史《南宋全史》、54部专题史等研究著作。从2017年起,每年举办钱塘江文化节,《钱塘江交响乐》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推进南宋皇城遗址公园综合保护工程,建设南宋文化体验中心。建成启用全国首个海塘遗址博物馆。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展浙派古琴、朱炳仁铜雕技艺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活动。完成3所非遗特色学校的创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电视剧《鸡毛飞上天》《麦香》等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电影《武汉日夜》入选国家电影局优秀项目。到2020年,完成南宋皇城小镇完成省高品质步行街、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和运河·映巷文化街区一期建设。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印象南宋”展览馆、宋代玉器艺术馆等公共文化空间。成功举办“书香上城”全民阅读节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尚存、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绿色生活方式仍需进一步推进、资源利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仍未完善等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尚存。随着“五水共治”、“蓝天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上城区生态环境总体质量稳步提升,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尚存。PM2.5年均浓度较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臭氧超标天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水环境质量存在波动隐患,紫阳街道、望江街道等部分河道水质呈现反弹势头。危险废物贮存量较大,2019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仅86.0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中植被覆盖指数波动下降,达到省、国家指标要求存在一定难度。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商贸旅游、健康服务等主导产业虽然对财政总收入的贡献率较高,但其细分产业仍较为传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不够壮大。新兴产业比重较低,企业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也较为欠缺,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平台规模能级不大。文化产业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小,对南宋文化、吴越文化、钱塘江文化的核心资源挖掘上还不够深入,产业形态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规模。
绿色生活方式仍需进一步推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敏感度越来越高,社会舆论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公众对生态的需求与其自身的环保意识之间尚未同步。社会公众的生态和谐、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素养普遍需要提升。
资源利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2020年上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7960.45亩,人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74.53m2/人,在全省县市中规模偏小(全省平均为 240 m2/人);2018-2020年,上城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分别为8.86%、19.02%和-3.17%,2020年未达到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下降率≥4.5%),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仍未完善。目前,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经成为全区党政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诉求,各方合力不断聚集,生态文明的组织保障和社会基础已基本夯实,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有待完善,环境监管能力与治理现代化水平尚需提升,环保制度创新仍需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工作需持续落实。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锚定全新方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在全面开启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期待新使命,“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新嘱托新要求,既是对浙江省保持战略定力、建设生态省的充分肯定,又是对新时代建设美丽浙江的方向指引和蓝图擘画。杭州也处于“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期,正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城市范例。上城区把握“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新目标新定位带来的新机遇,在全省、市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在前、作示范,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拥江发展”等重大战略交汇为上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开放动能。长三角区域是中国和长江经济带的产业高地和对外开放的前沿,并被赋予“一极三区一高地”的重要战略定位。上城区地处“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拥江发展”等战略交汇地带,具有生态建设的先行优势。2022 年亚运会即将在杭州召开,上城区更将紧紧抓住这一国际契机,深度融入长三角这一基点,主动对接省市和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要素资源,在城市能级、产业层次、生活品质上谋求高质量,在资源要素、标准规则、生态环保上推进一体化,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者。
美丽杭州建设为上城走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杭州市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路线前进,以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杭州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大湾区建设”“拥江发展”战略建设,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五水共治”、“5+2”特色河长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已逐渐走向全国。根据《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年)》、《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丰富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的内涵和外延,助力上城区全方位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顶层指引和战略路线。
行政区划调整为上城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征程。上城作为杭州古老又现代的中心城区,有着千年文脉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是展示杭州历史与现实交汇独特韵味的核心载体。行政区划调整,重新融合“西湖时代”与“钱塘江时代”,是城市发展新中心、国际交流新窗口、文化传承新前沿;优化“空间布局”与“资源要素”,两区合并之后新上城的发展空间拓展至122平方公里,提升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经济总量排在杭州第二全省第三。上城区将全力以赴放大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综合效应,充分发挥“金靴子”的奔跑带动作用,以一流的标准、一流的担当、一流的气魄全面推动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建设。
(二)未来挑战。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阶段,需要将二氧化碳减排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治理重点将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上城区于2028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必须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破解突出问题,积极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均衡区域资源,促进协调发展。随着上城区稳步推进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建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行政区划调整让上城区面积从26.02km2扩大到122km2,解决了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但是优质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上城区西部,部分区域公共服务供给相对不足。需改变资源要素流动的边界和条件,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内在活力。上城区在河长制、规划环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但是,对照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全区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来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需在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上下硬功夫,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监管保护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杭州样本”路线,围绕“五个新高地”建设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绿色发展为核心,提升经济绿色化水平,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厚植生态文明建设优势,更高质量融入拥江发展,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奋力展现上城排头兵风采、领头雁担当。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原生态保护、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3.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
不断完善和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体制,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五个新高地”建设协同并进。
4.坚持系统推进的原则。
立足当下,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
探索共建共享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上城区全域,包括湖滨街道、清波街道、小营街道、望江街道、南星街道、紫阳街道、闸弄口街道、凯旋街道、采荷街道、四季青街道、笕桥街道、彭埠街道、九堡街道、丁兰街道14个街道,合计201个社区,总面积122km2。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部分数据因相关统计数据尚未发布暂时采用2019年数据,时限相应调整为2015-2019年),规划近期至2022年,规划中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0年。
四、总体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2年,力争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5年,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幸福,力争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与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相适应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深入人心,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基本建成。
近期目标:到2022年,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节约利用资源,发展绿色产业,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提升人居环境,完善机制体制,各项指标达到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指标要求。
中期目标: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巩固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的“现代上城”,各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指标要求。
远期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稳定达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提倡绿色、环保、低碳、俭约的生活方式,全面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数字化管控,基本建成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
指标体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推荐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美丽办〔2021〕4号)、《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文件要求,制订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37项指标,其中涉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36项,2020年已达标指标32项,未达标指标4项;涉及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29项,2020年已达标指标25项,未达标指标4项。详见下表2.4-1。
表2.4-1 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 | 指标属性 | 现状值 | 规划目标值 | ||
2020年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无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6县≥30;其他≥25 | ≥20 | 约束性 | 30.5 | 30.5 | 31 | 31.5 | ||
4 | 河长制** | -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市:100 县:开展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7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 | 全面实施 | /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8 | 绿色贷款* | 亿元 | 逐年上升 | / | 参考性 | 2018年1819.1亿元;2019年2731.5亿元(2020年杭州市未公布) | 逐年上升 | 逐年上升 | 逐年上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9 | 环境空气质量: ①优良天数比例 ②PM2.5浓度* ③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微克/立方米 % | ①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 ①③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①上城区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7%,达到杭州市下达的考核任务; ②上城区2020年PM2.5浓度为29.1微克/立方米,达到杭州市下达的考核任务; ③25.67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10 | 水环境质量: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 ②Ⅴ类水体比例* ③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④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 |
①≥85,或持续提高且提高幅度大于全省平均值; ②小于等于全省平均值,或持续下降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③④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①②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③无劣Ⅴ类水体 ④无黑臭水体 | ①②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③无劣Ⅴ类水体 ④无黑臭水体 | ①②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③无劣Ⅴ类水体 ④无黑臭水体 | ①②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 ③无劣Ⅴ类水体 ④无黑臭水体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湿润地区) | % | ≥60 | ≥60 | 参考性 | 原上城区:2019年为55.6; 原江干区:2019年为55.9(包含下沙);(2020年数据未公布) | ≥55.9 | ≥56 | ≥56.2 | |
12 | 森林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9 | / | 参考性 | 21.89 | 22.0 | 22.2 | 不下降 | ||
13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增量* | 立方米/公顷 | 逐年提高 | / | 参考性 | 上城区2018、2019、2020年为6.29、6.46、6.61立方米/亩; | 逐年提高 | 逐年提高 | 逐年提高 | ||
14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 | ≥18 | 参考性 | 23.70 | 23.88 | 24.24 | 24.40 | ||
15 |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保护率 ②外来物种入侵 ③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护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上城区为100% 上城区有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6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019年86.06 | 100 | 100 | 100 | |
17 | 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 | % | 100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18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19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2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20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21 | 国土空间三线: ①生态保护红线 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③城镇开发边界* |
- - - | 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严格遵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缩小; 严格遵守城镇开发边界,确保边界不突破; | ①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②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③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①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②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③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①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②严格遵守,面积不缩小; ③严格遵守,边界不突破 |
22 | 水面率* | %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 | / | 参考性 | 12.8% | 水面率12.8%,功能不减退 | 水面率12.8%,功能不减退 | 水面率12.8%,功能不减退 | ||
23 | 河湖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上级未下达管控目标;完成9条区级河道、钱塘江(上城区段)、运河(上城区段)省级河道和上塘河(上城区段)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4 | 能源降耗增效: ②煤炭消费减量* 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减煤目标任务 /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①2020年上城区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11.39%(2020年杭州市对上城区单位GDP电耗目标任务为下降4.8%),上城区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②无减煤目标任务 ③0.0465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②上城区为禁燃区,无减煤目标任务 ③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②上城区为禁燃区,无减煤目标任务 ③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②上城区为禁燃区,无减煤目标任务 ③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5 | 节约用水: ①单位GDP用水量 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31,或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值 逐年降低 | ①完成上级规定的目 标任务;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 ②/ | 约束性 | ①2018年22.2;2019年18.1;2020年20.2 ②2018年20.1;2019年16.8;2020年11.4 | ≤18; 逐年降低 | ≤17.5; 逐年降低 | ≤17; 逐年降低 | ||
26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4.5 | 参考性 | -3.17% | ≥4.5 | ≥4.5 | ≥4.5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 | / | 约束性 | 2019年99.63%(2020年数据未公布) | 99.65 | 99.7 | 99.75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 | / | ≥2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2018年99.27%,2019年99.63%,持续改善 | 99.65 | 99.7 | 99.75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8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29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市≥95 县≥85 | 市≥95 县≥85 | 约束性 | 2019年:96.02(2020年数据未公布) | 96.5 | 98 | 99 | ||
30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6 | 市≥95 县≥8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31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市≥15 县≥13 | / | 参考性 | 13.77 | 13.8 | 15 | 15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2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96 | ≥5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
33 | 生活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 ①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 ③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 实施 ≥80 / | 实施 / 实施 | 约束性 | 实施 上城区有2个村,但是纳入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 实施 / / | 实施 / / | 实施 / / | ||
34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0 | 参考性 | 96.17 | 96.5 | 97 | 97.5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5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100 |
36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 - | 高于全省平均值,或逐年上升 | ≥80 | 参考性 | 2018年:77.33 2019年:79.845 2020年:81.775 | 80 | 81 | 82 | ||
37 | 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度 | - | ≥80 | ≥80 | 参考性 | 81.75 | 81 | 82 | 83 |
注:1、本表整合了浙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涉及上城区的考核指标共计37项。上述指标序号中,未标注的为省级、国家级共有的指标;省级特有的指标用*标注;国家级特有的指标用**标注。
2、因疫情原因,上城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与2019年相比有所好转。2019年上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72.9%(上级无优良天数比例考核),PM2.5浓度39.15微克/立方米,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3、绿色贷款为杭州市统计数据。
4、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相关国土规划公布为准。
5、上城区不单独统计污水产生量与处理量,故城镇污水处理率采用杭州市老城区数据。
第三章 完善生态制度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完善上城区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快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区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进一步监督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健全各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汇报年度环境状况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增强政府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压实压紧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服务机制。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风险预警和应急,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查处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健全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
二、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统一确权、动态监测、统一评价、信息共享、强化应用制度,加快形成调查监测评价“一张底图”。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探索生态保护修复产权激励机制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根据《上城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上政函〔2019〕31号)相关要求,探索扩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以及产业平台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落实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机制。健全财政政策享受与综合评价结果挂钩联动机制。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水价动态调整、节水奖惩、取水权交易、节水服务、水效标识管控以及用水监测统计等六项机制。完善以取水许可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生活和工业用水、地下水三个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落实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
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文明目标纳入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街道功能定位不同,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逐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到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31.5%以上。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开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有关生态环境工作履责情况做好审计评价,为有关部门考核和任用干部以及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等工作提供依据。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区、街道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因地制宜构建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完善绿色政绩考核,逐步将 GEP 核算具体指标反映在绿色发展绩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领域中,将核算具体指标增减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在编制上城区各类规划和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时,结合生态产品实物量和价值核算结果采取必要的补偿措施,确保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
五、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环境治理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对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估制度,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控以上断面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按计划建设辖区内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在线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和在线藻类自动分析设备,提升辖区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开展异味评价监测、固体废物流转过程监控、高空瞭望视频系统等设施建设。加强对生态系统状况、生物多样性、生态风险、保护成效的监测评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
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结合上城区数字经济发展计划,积极打造“环境医院”等生态环境咨询服务网,为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改善提供环境管理顾问服务。探索建立智慧环保与环境医院联动机制,打造智慧环保升级版,完善智慧环保监控网络。依托智慧环保、环境医院,构建起一站式、全流程的环境综合服务平台。
第四章 维护生态安全
一、统筹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钱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城段)、贴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城段)和中河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上城段)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同时完善现有的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标牌维护与管理,完善物理隔离防护措施。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相关要求,采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观测、无人船走航、现场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交通穿越、应急预案、水质监测等方面的隐患,并限期整改。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加强水源地周边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到2025年,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二)优化城区生活污水治理。
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到2021年,全面完成上城区镇街类、生活小区类、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验收工作。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不断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结合城市道路的有机更新,配套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到2025年,辖区内累计完成9.4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三)实施水生态环境修复。
深化“美丽河湖”创建。落实《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亲水便民、长效管护、示范引领”为重点,继续打造幸福河,到2025年,完成上塘河流域、运河流域23条河道美丽河道创建工作。
建立河道清淤轮疏长效机制。落实《上城区河道清淤轮疏机制建设方案》,研究制定常态化清淤可行方案,加强辖区内河道日常淤积监测,结合监测结果选择水力冲挖、反铲式挖泥船带水清淤等适宜的清淤方式进行清淤,确保“有淤常疏、清水常流”。同时严格落实清淤淤泥检测工作,合理利用和处置淤泥,避免“二次污染”。到2025年,累计完成辖区河道常态化清淤10万方。
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综合考虑新上城区水功能区、河流类型、截留效率等因素,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落实已建成生态缓冲带长效管理机制。到2021年,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2个,长度不少于1.5公里,总面积不少于22500平方米建设;到2025年,完成省、市下达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任务。
优化引水泵站建设。实施钱塘江调配水预处理,开展三堡沉砂池工程。加快中河、东河、新塘河引水泵站建设及提升改造工作,保证河道低水位下的引水能力。到2025年,配合完成中河双向泵站取水口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东河船闸等3座运南片船闸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整体提升改造;新建引水河和睦港闸、九号港闸各一座及丁桥中央水公园闸站两座翻板式节制闸;完成五堡排涝双向泵站(引配水规模为5立方米/秒,排涝规模为50立方米/秒)建设。
(四)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古井水源保护。明确古井管理主体,实施名录管理。加强古井本体修缮及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古井本体修缮保护,严禁擅自迁移、拆除古井。重点加强钱塘第一井、钱学森旧居古井等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井修缮、维护与监管。制定“一井一策”,加强古井水利功能修复。加大古井换水、淤塞清淤、内壁清洗等工程性管护。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快地下水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3年,根据省、市要求配合完成辖区内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到2025年,根据省、市要求配合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评估需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建设用地,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五)加强河道管理。
加强河道长效管理。严格落实《杭州市上城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上城区城市河道的河面河床、挡墙护岸、亲水平台、城市家具等设施养护单位进行考核。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制定河道保洁工作方案。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加大雨天河道保洁力度,实施集中打捞。
落实沿河工地规范管理。工地厕所、食堂及其他地区设置污水收集和输送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污水散排。规范在建工地排水,设置区域排水沟、拦挡和沉沙池等有效截排水措施,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水需外运处置。
二、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
(一)深化VOCs专项整治。
实施涉“VOCs”排放错峰作业行动。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光照强烈时段(10点至16点),对大中型房屋和市政设施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标志标线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室外作业(道路应急抢修除外)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对违规施工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深化燃气锅炉治理。严格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50—2018),对于2019年1月1日起新建的燃气锅炉必须达到低氮排放要求(氮氧化物≤50mg/m3)。结合锅炉年检工作,以大于1吨/小时燃气锅炉为重点,对于未达到低氮排放要求的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
加快推进加油站改造。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相关要求,加油站安装三级油气回收装置。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油品监管力度。
深化汽修行业专项整治。新建机动车维修企业所用底漆、色漆全部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加大面(清)漆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的推广力度;现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逐步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到2025年,全区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环保型涂料比例达100%。推进重点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提升涂漆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依法查处整顿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协同加强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控尘十条”、“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推广防尘专用设施设备,落实落细湿法作业、有效覆盖、洒水保洁、净车出场等管控措施。继续开展大气巡查、暗访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工地“每月一星”评比,将大气扬尘治理纳入对部门和街道的年度考核。
强化道路扬尘监控与治理。深入落实上城区“路长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扬尘问题。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扩大洒水清扫覆盖面。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实现湖滨步行街、复兴路、庆春路等主要道路路段全部机械化清扫。老旧小区、历史保护街区等部分路段采取人工清扫与洒水冲刷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洗。到2025年,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
强化扬尘智慧化管理。城管部门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加大道路扬尘管控。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强化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加强对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与利用能力,并将数据纳入“城市大脑·空气卫士”应用场景。
(三)加强餐饮油烟废气治理。
加快开展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非经营性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维管理,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持续推进现有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建立属地街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商业综合体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到2025年,完成在线监控全覆盖。
三、强化土壤和固废环境监管
(一)强化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在全区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质量详查的基础上,配合杭州市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平台,逐步构建一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共享,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防治土壤污染责任。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用地审查把关,加强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收储、供应、建设项目环评等环节的审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并加强修复工程环境监督管理。到2022年,完成杭州市原红星化工退役厂区(望江单元C2-01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到2025年,完成杭州晨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园区路道路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加大对修复地块安全利用工作。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为100%。
(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加强对农贸市场、果蔬店、超市、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倡导绿色环保消费方式。开展垃圾减量定量考核,将减量任务分解至各街道、相关部门,考核结果纳入区综合考评范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
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考核办法。加快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到2025年,完成100个生活垃圾分类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完善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加大对第三方垃圾处置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将工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文明施工考核要求。属地社区加强居民装修垃圾管理,设立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督促业主和装修单位对装修垃圾进行预分类。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求,构建生活垃圾、医疗可回收物、病理性医疗废物以及其他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体系。依托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全区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运转移体系。
有效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试点建设小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中心,设立汽修行业全类别收集点,有效化解危废收集难的问题。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力度,明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计划,全过程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促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及时合法处置库存危险废物,实现存量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到 2025 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稳定达到 100%。建立固废智慧监管体系。从产生源头、转移过程等环节重点突破,依托省市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及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信息化监管平台,将辖区内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回收利用和处置单位纳入系统管理,形成产废“一本账”,监管“一张网”。
四、控制其他要素污染
加大辐射污染防治力度。严把辐射项目审批,强化辐射类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流程。加强区内省重点辐射监管单位专项检查。到2022年,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100%。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拓展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社会噪声污染整治,持续开展噪声扰民整治,取缔商业服务场所的高音喇叭。开展中高期间社会噪声专项整治。强化夜间施工管理。落实夜间施工审批,对位于噪声敏感区域且施工过程中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电锯、吊车等机具时,限制夜间作业时间。开展夜间和节假日巡查,加强夜间作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噪声控制。采取低噪声、低震动的车辆、轨道、设备等源头控制设施,完善改装隔声窗、交通干线隔声屏障建设等降噪设施。加强城市轨道及铁路轨道的定期性维护和保养。
推动光污染治理。按照《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CJJ/T307-2019)、《杭州市市区照明总体规划(2019-2025年)》、《杭州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2019-2025年)》等相关内容,规范和加强城区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明确光污染防控要求,并进行暗夜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及优先建设区等“四区划定”,落实城市夜间的生态保护。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对上城区内钱塘江河口段、京杭古运河上城段、贴沙河等地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用水,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干预,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加强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构筑软质生态护岸,恢复重建洲滩水岸植被带。开展上城湿地保护示范小区和修复小微湿地示范建设。
加强森林建设与保护。持续落实森林蓄积量监测工作。对上城区内平均单位面积蓄积量及年消耗量、单位面积蓄积量变化等内容进行监测,获得符合精度要求的监测结果。深化省、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到2024年,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000亩。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在平原绿化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扩大绿化范围,推进城市、通道“两大森林”建设。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2.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皋亭山景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完善辖区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到2022年,配合杭州市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及智能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保护珍稀古树名木,做好古树名木的认定、建档和挂牌等基础工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信息系统,开展古树名木认养试点。严防严控外来有害生物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监测,及时治理和清除有害外来入侵物种。
六、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根据《杭州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碳达峰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上城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及路线图,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服务业、居民生活等温室气体重点排放领域及行业的减排工作,努力实现2028年前碳排放达峰。
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石油消费量,提高可再生能源和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提升建筑领域低碳水平,全面实施新建建筑绿色设计,继续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并扩大城市级,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构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大智能公用充电桩建设力度,配合杭州市做好加氢站的建设。推进居民绿色低碳。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开展未来低碳社区建设。到2028年,建设2个低碳社区试点。
抢占低碳科技创新制高点。聚焦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等领域需求,通过多技术单元集成与优化,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交通低碳燃料替代、智能交通、综合能源、碳标签认证等关键技术,协同发展非CO2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健全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上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上城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在环评审批中提出明确的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风险源调查评价,对区域内水源分布和仓储、运输等风险源分布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建立风险源清单。依托现代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质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发展,定期开展南星水厂、贴沙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常态化应对生态环境风险能力以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推进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化系统。
第五章 优化生态空间
一、提升城市发展格局
规划国土空间布局。根据《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城区发展大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东更新、南优化、西传承、北进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根据省市空间布局总体规划,统筹优化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控制线,发挥其底线约束作用。推动实现发展战略与空间基底有机统一、空间战略与要素配置有效衔接。
积极构建“一轴引领、双核驱动、五星辉映”的城区产业发展格局。“一轴引领”以19公里钱塘江黄金岸线为主轴,发展创新研发、金融服务、高端商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核心功能,提升全国省会城市核心城区的竞争力和引领力,成为优质资源高效集聚的黄金发展轴;“双核驱动”即钱江新城国际总部发展核(展现杭州城市国际化“新地标”、世界级滨水景观“新窗口”)和湖滨国际时尚消费核(塑造“最时尚、最智慧、最人文”的新消费示范街区,打造城市品质提升的“醉杭州”样板);“五星辉映”即以南宋皇城、望江新城、枢纽新城、钱塘智慧城、笕丁新城等板块为重点,高质量打造文化传承之星、高端服务之星、商务数智之星、创新活力之星、共同富裕之星,带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二、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杭州贴沙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杭州钱塘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实施红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变化动态监管。到2030年,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严格限制建设占用等不可逆性变化,在不妨碍现有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的国土开发、资源和景观利用。
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刚性和约束性,落实三类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差异化管控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三线一单”管控,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
三、优化生活空间布局
(一)切实保护河湖岸线。
根据上城区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准入要求与准入行为,建设河道两侧绿植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深入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水域动态管控、水域调查等工作。到2022年,全区实现70%河道基本无违建,完成闸泵及新增水域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到2025年,实现90%河道基本无违建。
(二)推进生态绿地建设。
持续推进生态绿道网建设,落实沿江绿道、运河绿道、贴沙河绿道、皋亭山文化绿道等绿道建设及改造提升。到2021年,完成贴沙河绿道、新塘河绿道、皋亭山绿道、九号港、八号港及两侧绿化工程等共40.9公里绿道建设。到2022年,完成凤凰山路-笤帚湾路-虎玉路、省级2号线绿道、新开河绿道等共3.7公里绿道改造提升。
以打造“花园型城区”为目标,开展全区扩绿工程。推动望秋公园、聚邻公园、李宁体育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古树公园、近江公园、濮家公园、景湖公园等约5万平方米,推进望江公园、桃花湖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建设。到2025年,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第六章 发展生态经济
一、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
依托钱江新城、大湖滨商圈、南宋皇城小镇、杭港高端服务业示范区、东站枢纽商务区和钱塘智慧城等发展平台,优化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数字应用服务、时尚消费、智能制造等生态产业。
钱江新城构建“三生融合、三宜一体”的未来城区为导向,以打造浙江省大湾区总部经济中心、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国际文体会展中心为定位,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加快提升服务能级,打造成为展现杭州城市国际化“新地标”、世界级滨水景观“新窗口”。
大湖滨商圈搭建“上城区新零售智慧系统”,推动新零售、文化体验等新型业态,以国家级试点湖滨步行街和省级试点清河坊步行街为核心,将湖滨商圈塑造成“最时尚、最智慧、最人文”的品牌消费集聚地和新零售试验区,打造城市品质提升的“醉杭州”样板。
南宋皇城小镇以文化挖掘和传承为核心,以文商旅融合为主线,重构坊巷历史风貌。打造成为展示杭州历史文化底蕴重要窗口、彰显文化魅力重要标杆、体验南宋文化重要高地。
杭港高端服务业示范区构建以数字应用服务为先导,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文化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高品质建设城市设施、高质量提供公共服务、高标准创建未来社区,着力打造“杭港合作高地、全球互联客厅”。
东站枢纽商务区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高端商务、精品商贸、高端医疗等业态,高水平打造长三角南翼站城融合综合枢纽和综合性城市新中心。
钱塘智慧城锚定“一基地、两产业”目标,大力发展数字时尚,加强新服妆、新零售、新媒体“三新联动”,打造中国新服妆超级供应链基地。积极发展光电智芯,建设浙大光电联合研究中心,加快光电传感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招引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
二、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一)推动数字化经济发展。
落实《上城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杭港高端服务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培育以钱塘江岸线为主轴、数字经济产业群落多点分布的千亿级拥江数字经济产业带集群,努力打造千亿级数字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光电传感、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生态产业。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90亿元。
推动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项目合作、人才引进、平台共建等方式,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双倍增”计划。加大引进和孵化科技型初创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800家。
(二)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
提升金融服务业发展。依托杭州金融城、杭港高端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招引持牌金融机构总部。积极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和金融要素交易中心,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总部集聚地。实施基金小镇2.0计划,推动大宗商品金融服务创新基地、创投基金份额二级交易市场等平台型金融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持续举办“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完善董秘培训班、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等人才平台。到2025年,全区力争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00亿元。
加快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以钱江新城和杭港高端服务业示范区为核心,构建高层次、多门类、规模化的服务体系。依托国际知名中介机构集聚优势,大力发展检验检测、信息咨询、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高端专业服务业,促进专业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赋能全区总部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着力推动健康服务发展。围绕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方向,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新医药新健康产业名企、名医。依托浙大一院、浙大二院、邵逸夫医院等省市综合医院优势资源,打造医学影像、检验、消毒和护理等平台,健全高端医疗服务产业链。依托方回春堂、胡庆余堂等百年品牌医馆,推进清河坊医养特色街和建国南路中医特色街协调有序发展,加强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药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机构,依托全程国际医疗健康中心等载体,重点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服务。
(三)加快时尚消费业发展。
聚焦“国际、数智、时尚”核心元素,提升商圈能级。促进望江商圈业态提升,打造面向未来的新零售新消费中心。优化杭州东站枢纽商务区商务社交、时尚展示、休闲消费等功能布局,打造时尚要素资源集聚中心。推动四季青服装特色街区等时尚基地产业升级,完善时尚消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构建“商旅文娱体”深度融合的新型消费新格局,促进购物餐饮消费与文化旅游消费、体育健身消费等各类服务消费联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战略思维,加快延安路、南山路、四季青等传统商贸区块业态转型,进一步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打通数据资源在商贸领域的共享共用,加速商圈智慧化融合、消费数智化升级。
三、提高资源循环利用
(一)实施能源集约利用。
持续推进建筑节能。以贯彻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为契机,推进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LED照明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推动政府机构节能。机关单位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关于党政机关开展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节约用电执行情况检查,并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实施“绿色办公”计划,新增或更新的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加强服务业节能。进一步落实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宾馆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确保无人区和休息时段的电源和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减少景观工程用能。缩短商业区、景点等城市景观灯、广告灯开启时间,切实落实景观工程节能。
(二)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新型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小区应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已建小区应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普及节水器具。抓好社区基础建设,增设雨水回收系统,利用泳池储水蓄水,新装雨水喷灌系统,通过均匀布水达到节水效果。开展节水型示范社区建设,以社区、家庭为单位进行节水的日常宣传教育。到2025年,每年完成1000户以上节水型小区创建。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到2022年,单位GDP用水量低于18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降低。实施节水智能管理。依托杭州城市大脑,推进节水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推动全区取供排水实时监控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取水、用水、排水“一张网、一张图”。到2025年,完成4家节水型单位创建。
(三)强化土地集约利用。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和布局结构。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控作用,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确保空间管制到位。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统筹科学安排各行业用地计划。优化用地结构,提高“亩均效益”。发挥土地空间综合利用效能,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梳理,并进行合理评估、充分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从批而未建、用而未尽等各类土地中整理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依托智慧社区、未来社区等建设项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进节地型城区更新改造。加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华侨陵园和龙居寺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到2025年,公益性墓地新入葬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100%。
推进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征收成本,控制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规范工业用地转让行为,完善退出机制,推进“二次开发”,特别要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力度,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实施低效厂房改造,鼓励兼并重组“僵尸企业”、落后产能企业。到2024年,完成区内新制造业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中高层工业楼宇,发展和招引生产性服务业。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大于4.5%。
第七章 打造生态生活
一、提升人居生态环境
(一)深入美丽小区改造。
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深化落实《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四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通过美丽小巷、品质公厕、二次供水、加装电梯等措施,完成辖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打造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的“六有”宜居小区。到2025年,力争完成总建筑面积约7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提升改造。
统筹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推进始版桥未来社区省级试点建设,构建“一主三副九街区”的空间布局,建设互联互通的开放式社区。着力构建24小时全生活链功能体系,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到2023年,完成始版桥未来社区项目建设。加快荷花塘未来社区建设。重点突出未来邻里、未来教育及未来健康的三大场景,以老城区“化零为整”更新模式,带动采荷、景芳等大型旧住宅区整体更新,形成成片更新的示范效应,全力争创拆改结合未来社区示范样板。到2024年,完成荷花塘未来社区项目建设。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紧扣亚运会节点,配合杭州市推进“5433”现代综合交通工程。优化交通结构,完善城区道路网络,进一步畅通城市“毛细血管”。通过钱江东路、杭海路、黎明路等道路建设和整治修缮,以提高辖区内主要交通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减少怠速中的污染物排放。到2022年,完成“迎亚运”道路修缮及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杭海路(艮山东路-三卫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到2023年,完成黎明路(规划支路三-浜河路)道路工程建设。推进立体都市建设。重点推进连堡丰城地下城市一期工程、钱江新城地下互联互通工程(市民中心—高德置地广场)、吴山广场地下综合体等项目建设,精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缓解道路停车压力。到2025年,完成C5/S3-12地块省妇保大楼和社会停车库项目。
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并实施《上城区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一批校园改造工作。到2021年,完成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杭州市凤凰小学秋涛校区改建工程,完成杭州市钱学森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笕弘实验学校建设;到2023年,完成崇文未来学校建设、采荷第二小学荷花塘校区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累计新建省一级标准幼儿园34所,高品质建设配套中小学校29所,有机更新老校9所。
(三)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
强化城区有序管理。突出“全周期、全时段、全覆盖”,深化钱江新城、火车东站、城站等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努力打造全国城市管理示范样板地、标准策源地。重点完成钱江新城二期、城东新城、艮北新城等重点区域道路亮化和户外广告升级改造。完善推广老小区“金牌管家”物业试点工作,探索回迁小区管理新模式,加快打造现代社区高品质管理标杆。
打响城区管理品牌。全域推进最美窗口、最美道路、最美家园建设,擦亮“城市窗口”,打造“城市客厅”。聚焦区域特色和人文特点,依托项目建设和综合整治,实现换挡升级。湖滨步行街、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钱江新城等核心区域以及新塘路、解放路、南山路等主要道路实现席地而坐、手摸无尘。坚持整区域、整街道推进,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绿色消费。
以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绿色消费革命,以绿色消费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加大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倡导优先采购基于绿色设计、选材与开发的绿色服装,减少使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野生动植物的产品。注重绿色安全饮食,积极购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合理控制餐饮,坚决反对食品浪费,推行“上城粮心,光盘我行”、“杜绝浪费,践行‘光盘’”等系列活动,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居民采购散装商品,随身携带环保袋,拒绝豪华包装品,减少废弃包装盒产生和废弃塑料袋白色污染。
(二)落实政府绿色采购。
发挥政府采购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和具有认证证书产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加大对节能、环保、低碳、再生等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到2030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97.5%以上。
(三)打造低碳城区。
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自行车、步行通道设施,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低碳社区建设,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
(四)提升城市大脑治理能力。
优化“城市大脑·上城平台”。深化上城区“街区治理”特色应用场景,持续巩固市一、浙一、浙二等重点医院周边交通治堵成效,全面推动新场景设计研发。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稳步推进区街社三级智慧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区应急指挥平台信息整合,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60日整改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市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完善安防保障体系。深化数字驾驶舱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数字系统解决方案,为奋力打造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贡献上城力量。
第八章 弘扬生态文化
一、传承与创新传统文化
(一)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建设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深入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梳理上城区内南宋相关的基本文化形态类别,配合绘制“浙江南宋文化基因图谱”。深度融合宋韵文化元素与皋亭山景区文化提升,以宋韵文化为主题、以景区生态为背景、以自然肌理为纽带,打造皋亭宋韵“一山一水,一带一路”新图景。擦亮“南宋古都•风雅上城”文化品牌。将南宋历史碎片以故事形式植入中山路历史街区,营造南宋特色景观氛围。深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钱塘江文化挖掘和传播,推进宋词等古典文学传承发展。持续推进南宋博物院建设,加快吴山地下空间、德寿宫遗址等项目建设,到2023年,完成德寿宫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并对外开放。有序推动南宋临安城遗址和钱塘江古海塘遗址申遗。
深入实施历史建筑活化工程。引进民间资本参与文保单位(点)、历史文化街区、工商业遗存等保护和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城市记忆”修复工程。统筹钱学森旧居、夏衍旧居、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笕桥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遗迹的保护利用。依托互联网和数字化馆藏,对历史文化遗存进行真实再现。全面挖掘古桥、古井、古城门和坊巷等地名文化,结合社区更新改造和提升工程,打造文化独具特色的文化景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性扶持政策,加大对南宋文化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传播力度和传承人群,做好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等非遗门类的活态传承。加快推进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传统工艺技术和材料创新。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加快实施保护性记录,推动非遗数据库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载体和空间的保护,建设提升各类非遗馆、传习所、体验点、展示基地等载体平台,拓展完善“上城非遗展示中心”功能。
(二)创新现代文化。
打造文旅融合标杆区。依托南宋古城和钱江新城两大展示平台,通过弄潮夜市、映像展示、线上线下联动直播、文化艺术展演等多种形式,打造体系化、地标性的特色宋韵文化。联动清河坊、五柳巷、二十三坊巷、太庙、馒头山等文化景点、文化景区,开发历史古迹文化游、老杭州市井民俗游、非遗游、研学游等宋韵专题精品游线,着力构建全域化、国际化旅游产业,打造“品游上城”全域旅游首站地。发挥“江·河·湖”夜经济文旅产业集群优势,加大“钱塘江水上游”“湖上in巷”等网红打卡地推广力度,打造特色文旅新地标。
推进创新创业文化产业发展。借力之江文化产业带“两极”(上城发展极、九乔发展极)建设,集聚发展数字文化、数字时尚、创意设计、影视文化等产业。充分发挥凤凰山南影视基地、凤凰御元、凤山·拾遗、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等重点产业平台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拓展影视制作、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旅体验等重点业态,积极引导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特色文化艺术街区。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布局公共文化设施,构建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区文化馆分馆、区图书馆、区体育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笕桥文体中心、吴山文化公园等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打造“15分钟文化体验圈”。加大健身苑点、解决基层公共、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新(改)建社区体育设施100处以上。拓展延伸公厕“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体”功能,突出公厕所在点位的历史文化韵味,增加建筑夜间亮灯、周边景点介绍等功能,打造“一厕一景”。
二、延续与保护文化遗产
(一)严格保护世界遗产。
加强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保护。建立健全遗产保护体系,对杭州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和缓冲区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全域治理并提升西湖景区,有序开展西湖综保工程项目建设,对山林游步道、亲水栈道、健康绿道、市政管网、景观亮灯、指示牌标识牌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有机更新。
落实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组织调查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点段中河、龙山河水工遗存的保护现状,建立遗产保护修复名录和项目库,并进行动态调整。因地制宜开展文化遗存复原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修缮工作。落实大运河空间环境准入制度,对中河、龙山河等重点管控地带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二)从严保护南宋皇城遗址。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严格保护临安城遗址的城址及其城外的重要遗址的整体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除保护和展示工程以外的其他任何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如要进行其他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应征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并经浙江省政府的批准。开展南宋皇城遗址核心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价值研究,厘清南宋皇城主要宫殿区的平面格局和皇城门址位置结构。
(三)加快保护钱塘江古海塘遗址。
加强古海塘与城区空间的融合,形成连续开放的海塘文化展示绿廊。延续古海塘相关的备塘河、潮冲池、山体等环境自然生态功能。依托杭州海塘遗址博物馆,构建荷花塘未来社区海塘遗址公园等古海塘保护展示利用空间。配合杭州市开展《杭州钱塘江古海塘遗产价值评估和对比分析专题研究》,综合各点段遗产本体保存情况及考古发掘、展示利用难度、城市建设压力、遗产周边环境整治难度等方面,综合确定拟申遗范围,为古海塘联合申遗奠定研究基础。
(四)持续保护历史遗产。
按照不同功能分类引导方式,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五代吴越文化保护区、南宋文化保护区、吴山文化保护区,以及其它各类名人故居、博物馆、展览馆等文物保护建筑,通过观光型旅游实现保护。对清河坊历史街区、笕桥路历史街区和中山中路传统商业街保护区,推动商贸业发展保护。对于小营巷旧城风貌保护区和五柳巷历史地段等成片保护的传统历史民居,采用现代化的居住改造方式进行保护。对安家塘历史地段、勾山里历史地段、十五奎巷历史地段,通过创意产业实现保护。对湖边村近代典型民居保护区、思鑫坊近代民居保护区、韶华巷-恰丰里历史地段、泗水坊历史地段、龙翔里历史地段、平远里历史地段、惠兴路历史地段,通过发展混合型产业实现保护。
三、弘扬和宣传生态文化
(一)宣传生态文化理念。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队伍建设。加快生态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网格员等宣贯队伍的建设,建立专业化、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生态文明宣传“主力军”。构建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社区的三级宣传体系,按照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办公室牵头,街道、社区的基层工作人员落实的工作方式,加强各级组织上下联动。
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手段。加强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各公告栏等宣传平台运用。借鉴上城区现有的区级融媒体中心和“韵味上城”官方账号等官宣平台,完善生态文明宣传、展示功能。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坚持从群众的切身体会出发,通过具体、形象、生动的事例反映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变化,注重发挥官方媒体在政策解读、正面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1%以上。
(二)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党政机关将生态文明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把生态文明知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学习活动,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到2025年,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在100%。
提升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全面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鼓励学生在假期走进身边的自然博物馆、低碳科技馆等地,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堂等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化节及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举办生态文明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学校开展教师环境保护专题的教学研究与培训。幼儿园携手家长,共同践行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等教育理念,提高家庭生态文明知识。
推进群众生态文明教育。加大对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利用辖区内橱窗、楼道、投放点等地进行资料宣传;借助街道微信、抖音、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楼道长、志愿者、劝导员开展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主题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落实《杭州市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获得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名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及监督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和工程进度情况,重大环境事故预防预警等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政府公开信息通过上城区政府网、“上城发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众媒体定期发布。
畅通公众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对公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和报道。加强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环节的环境管理,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完善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新闻发言人”和“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87080132生态环境问题受理公开电话的作用,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对“绿色浙江”、“夕阳红”等环保组织的培育,逐步建立环保志愿者和社区环境圆桌对话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82%以上。
五、深入绿色细胞创建
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细胞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实现绿色学校创建率达100%,新增绿色家庭10家,绿色社区10个。加强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巩固已有绿色细胞工程创建成果,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形成示范创建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确保各类创建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第九章 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
工程项目是支撑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是切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设置以实效性与可达性为基本原则,在生态经济领域内不断提振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硬实力,在生态空间领域内不断优化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力,在生态环境领域内不断增强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承载力,在生态人居领域内不断扩大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在文化宣教与管理制度建设领域内不断激活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源动力。
围绕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空间、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领域,梳理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28项。详见表9-1。
表9-1 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年限 (2021-2025年) | 投资估算(亿元)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
1 | 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到2025年,累计完成辖区内9.42公里污水管网。 | 2021-2025年 | 0.95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 | “美丽河湖”创建 | 到2025年,完成上塘河流域、运河流域23条河道美丽河道创建工作。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3 | 河道清淤工程 | 到2025年,累计完成辖区河道常态化清淤10万方。 | 2021-2025年 | 0.19 | 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4 | 引配水泵站建设工程 | ①到2025年,完成三堡沉砂池(引配水规模为4.5立方米/秒)建设。 | 2021-2025年 | 1.5 | 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5 | ②到2025年,配合完成中河双向泵站取水口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东河船闸等3座运南片船闸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整体提升改造;新建引水河和睦港闸、九号港闸各一座及丁桥中央水公园闸站两座翻板式节制闸;完成五堡排涝双向泵站建设。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
6 |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 到2021年,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2个,长度不少于1.5公里,总面积不少于22500平方米建设;到2025年,完成省、市下达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任务。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治水办 | 各街道办事处 |
7 |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 ①2022年底,全面完成杭州市原红星化工退役厂区(望江单元C2-01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 2021-2022年 | 1.578 | 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区住房和城建局 | 望江指挥部 |
8 | ②到2025年,全面完成杭州晨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园区路道路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 2021-2025年 | 艮山东路北区块开发建设指挥部 | |||
9 | 加强森林建设与保护 | 深化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到2024年,上城区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000亩。 | 2021-2024年 | 待定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城分局 | 区绿化发展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
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
10 | 某地块新制造业改扩建项目 |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拆除现有建筑面积0.98万平方米,在拆除的基础上新建总建筑面积4.09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新增地下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到2024年,完成某地块新制造业改扩建项目。 | 2021年-2024年 | 1.24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九堡街道办事处 |
11 | 玉皇山基金小镇建设工程 | 开展环境综合提升整治,优化拓展产业空间。到2023年,完成尼龙山、樱桃山和杭州旅游品市场综合整治项目。 | 2021-2023年 | 0.5 | 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
12 | 小营智慧健康产业园建设 | 上城区中纬地块健康产业总部综合体建设项目:建造一幢6-12层板式商办楼及一幢3层独栋商业建筑,引入各类中高端轻型医疗机构入驻,与周围三甲医院医疗定点合作,打造医技共享平台。 | 2021-2022年 | 2 | 区发改经信局 | 小营街道办事处 |
13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开展创建节水型示范社区活动。到2025年,每年完成1000户以上节水型小区创建。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治水办、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推进工业节水行动。到2025年,累计完成4家节水型单位创建。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发改经信局 | 区治水办、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
14 | 生态绿地建设工程 | 持续推进生态绿道网建设。到2021年,完成贴沙河绿道、省级2号线绿道、新塘河绿道、皋亭山绿道、九号港、八号港及两侧绿化工程、新开河绿道等共40.9公里绿道建设。到2022年,完成凤凰山路-笤帚湾路-虎玉路绿道等共3.7公里绿道改造提升。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15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 新建望秋公园、聚邻公园、李宁体育公园、普德公园、顺福园等公园绿地,共计 51800平方米;改造古树公园、近江公园、濮家公园、景湖公园等约5万平方米。2021 年新建望江街道、南星街道等 9 个地块绿地共计5.99 公顷,完成丁桥单元中央水景公园共计20.09 公顷、皋亭山景区共计14.48公顷。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四、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
16 | 停车库建设 | 到2025年,完成C5/S3-12地块省妇保大楼和社会停车库项目。 | 2021-2025年 | 4.3 | 区发改经信局 | 湖滨指挥部 |
17 | 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①落实迎亚运道路整治工作。到2022年,完成“迎亚运”道路修缮及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设; | 2021-2022年 | 2.2 | 区住房和城建局、区道路整治指挥部 | 区城管局 |
18 | ②加快杭海路提升改造。到2022年,完成杭海路(艮山东路-三卫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 | 2021-2022年 | 2.31 | 区道路整治指挥部 | 中国杭州四季青服装发展有限公司 | |
19 | ②推进黎明路(规划支路三-浜河路)道路建设。到2023年,完成黎明路(规划支路三-浜河路)道路工程建设。 | 2021-2023年 | 0.48 | 区道路整治指挥部 | 杭州中宸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
20 | 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 | 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完善消防设施、提升安防设施、完善基础设施、管道升级整治、完善道路设施等政治内容。到2025年,力争完成总建筑面积约7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提升改造。 | 2021-2022年 | 待定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1 | 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 ①到2023年,完成始板桥未来社区项目建设。 | 2021-2023年 | 92.9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望江指挥部 |
22 | ②到2024年,完成荷花塘未来社区项目建设。 | 2021-2022年 | 55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采荷未来社区建设指挥部 | |
23 |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 到2021年,完成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杭州市凤凰小学秋涛校区改建工程,完成杭州市钱学森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笕弘实验学校建设。到2023年,完成崇文未来学校建设、采荷第二小学荷花塘校区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累计新建省一级标准幼儿园34所,高品质建设配套中小学校29所,有机更新老校9所。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教育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
24 | 南宋皇城遗址建设项目 | 开展德寿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暨南宋博物院一期建设。通过遗址的原貌展示、模拟展示、覆罩展示和标识展示等形式,运用声光电等数字化展示手段,复原南宋皇家宫苑建筑和江南园林景致。到2023年,完成德寿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暨南宋博物院一期建设。 | 2021-2023年 | 2.04 | 区住房和城建局 | 南宋皇城小镇管委会、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清河坊管委会、吴山指挥部 |
25 |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打造一批文化微景观、文化小公园、文化微空间,继续加大健身苑点、解决基层公共、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新(改)建社区体育设施100处以上。 | 2021-2025年 | 待定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6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 加快生态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网格员等宣贯队伍的建设。在各个媒体平台上开展绿色城镇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宣教工作宣传教育。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 2021-2025年 | 0.01 | 区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7 | 绿色细胞创建 | 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多绿”创建,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治理,打造城区特色生态项目。 | 2020—2025 | 待定 | 区教育局、区妇联、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六、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
28 | 环境监测设施 |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控以上断面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 2021-2025年 | 0.04 | 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目标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作用,在此基础上成立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权责,强化对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领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各街道相应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组织机构,最终形成区、街道、社区分级管理、上下互动和区级部门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目标责任及考核。
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考核管理作用,根据省、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区级阶段性工作任务,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任务,依据各街道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不同定位和有侧重的工作重点,设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由区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并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二、强化法治保障,创新政策制度
(一)健全政策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管理权限与职责,依法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与管理,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法治化。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
(二)完善生态文明管理机制。
区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工作,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强资源和区域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在管理中实施全面有效地控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合理利用生态补偿资金,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一)完善经济政策。
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要体现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以及资源利用效率高低的差异,体现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有关资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给予支持。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完善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广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专项建设资金,重点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废弃资源再生利用和静脉产业等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及外资参与生态文明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监管。
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提升技术保障,强化规划执行
(一)提升生态建设技术力量。
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技经费,加大对生态文明科研的支持力度,加快生态文明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吸引国际及全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文明技术创新工作。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服务能力。联合科研院所及环保相关企业等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研究、开发和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技术,建立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的科技支撑体系。推广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成果的示范和应用,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二)建立规划定期评估制定。
《杭州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同《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相互协调,互为动力。区人大每半年或一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察。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向人大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把规划各时期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作为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根据政策和发展基础的变化,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
五、推进社会保障,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一)强化公众参与监督。
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推动全社会生态建设素养的形成,使公众自觉参与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行动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参与权,鼓励公众检举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扩大社会参与面,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逐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按照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街道、社区和家庭创建活动。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同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工地等系列“多绿”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示范项目,推广生态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城区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