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会上关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引发广泛关注。上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在找工作和创业期间能享受到哪些政策?能申领哪些补贴?条件和流程又是如何?……
小编为您准备了全套政策指南,希望能帮助到正在求职或是创业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问: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生源毕业年度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市区登记失业。
问:申请条件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哪些?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 问: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申请人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问: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答:申请人须在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问:如何申请该补贴? 答: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线下可向各街道人力社保经办窗口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