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上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紫阳街道”)等7家单位老旧小区“微更新”工程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2月,区委、区政府成立老旧小区微更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旧改办”),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项目开展,属地街道负责项目实施,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协调。2019年4月,区府办印发《上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社区)“微更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上政办函〔2019〕16号),明确了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整治范围、资金筹措、责任分工等要求。至2021年5月,6个街道实际启动实施“微更新”综合改造项目23个,改造小区64个,涉及 811幢 2.7万套274万平方米,项目累计概算总投资10.26亿元,累计合同金额7.82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2019年全区老旧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克服人手少、任务重、既往经验不足等多重困难,通过区街联动、条块结合等方式,较好推进“微更新”综合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我区老旧小区“微更新”综合改造项目在取得一定的成绩的同时,在资金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一)落实“优化改造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
1.落实优化改造项目审批改革创新有差距,尚未落实优化改造项目审批相关举措。
2.概算调整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监管漏洞。
(二)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有偏差。
1.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居民及企业等社会资金在项目中缺少参与度。
2.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3.项目竣工后,未按要求开展项目验收评审会。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投资控制不到位,个别项目预算超概算,或概算超估算。
2.会计科目列支不规范,存在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款项作为费用开支的情况。
3.工资款发放不合规,个别项目未执行工资款与工程款分账管理规定。
(四)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合规。
1.中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
2.合同实质性条款背离招标投标文件要求。
(五)建设管理待提升。
1.进度管理不到位,按时完工率低,结(决)算不及时。
2.图纸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缺少标准的施工图或竣工图。
3.组织管理不到位。
(六)内控管理待加强。
1.跟踪审计绩效不佳,个别项目未签订跟踪审计合同,未能提供跟踪审计台账资料等。
2.内控管理制度不规范,个别单位内控管理办法引用的部分文件已废止或更新。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整改,并提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项目计划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区旧改办高度重视,逐个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并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修订《上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同时指导督促各街道积极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