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上城区审计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7月6日,对上城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的相关事项。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138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同比增长7.6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2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0%,比上年同期下降33.5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840万元,完成预算的94.32%,比上年同期增加2.43%。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财政部门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一)坚持精准施策,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为。累计兑现惠企资金、人才扶持资金17.52亿元,惠及企业超2000户次,全区千万元以上税源企业达455家。2021年全区产业税收结构持续优化,“3+2”高端产业税收占比52.23%,房地产业税收占比下降9.0%。

(二)推进共同富裕,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2021年全年民生支出99.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83.5%。全年累计投入30.52亿元提升校园服务及建设;投入7.95亿元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保障;统筹安排建设资金47.44亿元支持重大项目的推进。

(三)聚焦优化重塑,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初显。2021年将85家“小、散、弱”区属一二级国企重组整合,建立全新“1+4”国资运营新格局,总资产规模达到1464亿元;2022年上半年,两家区属国有企业的主体信用评级均被评为AAA级。

(四)助推体制调整,全面梳理整合民生政策。推进街道财政体制融合,强化街道增量激励机制、财力统筹机制,设立街道统筹平衡基金。围绕支出标准等五大方面梳理核心业务,制定出台制度规范27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财政预算编制科学性待提升。一般公共预算中“转移性支出”虽有实际支出,但未编制预算或调整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目的实际资金支出方向与预算内容不符。

2.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未实现全覆盖。2021年,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的资金收支情况未被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3.历史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6月,一般公共预算挂账运河二通道建设资金(征迁费)约5年。

4.个别专户资金超范围核算。原上城偿债准备金专户未用于核算管理筹集的偿债准备金,主要用于预算外暂存资金清算,该核算内容不属于该专户规定的核算范围。

5.产业基金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原上城、江干区产业基金管理所依据的制度已失效或未及时修订,与2021年省财政厅出台的管理政策不相适应。

(二)财政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办公用房管理系统信息欠完善。截至2022年5月,上城区未建立健全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

2.招商引资的质量有待提升。2019年,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与某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作协议,约定2020-2021年的经常性税收门槛,但该项目未达预期,相关财政扶持资金未能兑现。相关单位边审边改,已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内容不全面。一是2020年,杭州市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理委员会未被纳入政府综合财报编制范围。二是原江干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虽确认并披露区对杭州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但未披露相关投资收益。

4.项目库入库信息要素不全。2020年,原上城、江干所使用的项目库系统中,项目要素均未见资产配置信息等3个要素。

5.项目库部分储备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未细化、未定量。二是部分部门对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完整度、严谨程度把握尚有欠缺。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整改,并提出强化预算约束刚性、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全覆盖、统筹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提高资金运转效率、规范房产管理等工作、落实重点工作风险防控的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等单位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进行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