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上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上城区审计局自2021年7月12日至9月18日,对2020年度望江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望江街道重视制度建设,制定《望江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望江街道房屋资产管理办法》《望江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如人员招聘、房产管理及企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决策由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决定;2020年度,望江街道按规定编制了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和进行信息公开;设备购置能够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报区财政局备案,程序合规;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同时,望江街道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2020年度,街道本级有部分指标调整比例较大,个别项目支出指标调增比例达286%。

(二)在预算执行中跨科目使用资金。2020年度,望江街道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年初预算资金改变用途,跨科目使用资金情况。

(三)内部控制及管理不完善。存在垃圾房改造项目设计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望江街道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经费支出。(二)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望江街道应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和行政单位资产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变更登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整改情况

望江街道重视审计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已经进行了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