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上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上城区审计局自2021年7月13日起,对2020年度九堡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九堡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能够做到预(决)算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支出执行率为96%,财政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九堡街道办事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执行较好。本次审计抽查了部分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同时,九堡街道办事处在收取主房修缮保证金、收取投资收益、调度款清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主房修缮保证金未及时清退。从1997年开始,九堡街道办事处对施工方修缮农民主房收取保证金,截至2021年8月主房修缮保证金仍未及时清退。

(二)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部分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九

堡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向杭州家家好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约定的固定收益未及时收取;向杭州九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未按董事会决议及时收取投资收益。

(三)调度款未及时清算。2017年至2020年,九堡街道办事处从统征办、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大项目征迁指挥部等调度征迁管理经费,全部用于安排财政支出,弥补街道财政收入不足。截至审计日,九堡街道办事处调度资金已达四年之久,但仍未及时清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往来款清理力度。九堡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力度,特别是对本次审计提出的调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九堡街道党工委应及时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得到整改落实。(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九堡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及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防控国有资产管理风险,对各种应收款项做到应收尽收,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审计整改情况

九堡街道重视审计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已责成职能部门尽快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