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序号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备注
111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市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区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212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市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区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319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区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22校车使用许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区交通警察大队会同区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523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区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