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2、(一证通办)申请人凭身份证直接到社区或者街道提出申请。 | ||||
受理 | 即办 | 社区帮扶救助员 | 审查申请表是否填写规范、有无授权同意。 | 填写规范并授权查询的予以受理。 |
初审 | 7个工作日 | 街道帮扶救助员 | 详细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对。 |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初审意见。 |
公示 | 7天 | 社区帮扶救助员(受街道帮扶救助员委托) | 公示是否有异议,有异议的需重新组织开展调查。 | 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审批。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区民政局 | 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无异常。 | 1.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 |
2.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