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为全区老年人谋福利,上城区卫生健康局自7月1日正式启动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目前已惠及本辖区4万多名老人。

以下四类上城区户籍人群可免费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价值为30元/年的“杭州市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一份:

▪ 60周岁(含)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待遇人员;

▪ 60周岁(含)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 60周岁(含)以上失独人员;

▪ 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

注:保险期限从2021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

一、保险责任

在杭州市辖区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依据第四条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杭州市辖区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确定伤残等级,按下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在杭州市辖区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据第四条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杭州市辖区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依据第四条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至住院结束,但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连续180日为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进行门急诊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但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连续30日为限。

二、赔偿限额

三、理赔流程

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请您或您的亲友务必在第一时间向您户籍所在区域的保险公司拨打报案电话。

区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 提供电话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您应提交的索赔单证资料。

您或亲友整理好索赔单证后,可到区域保险公司营业场所柜面直接办理索赔;也可要求区域保险公司上门收集索赔单证,保险公司在接到电话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注: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四、承保单位

五、保险顾问服务电话

本项目已聘请浙江环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顾问。服务电话:0571-88310700

若您对保险责任,免责、拒赔、限赔条款、理赔程序等有疑问,您可以向保险顾问进行咨询。

若您已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保险顾问将负责跟踪保险公司的理赔进程,督促保险公司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在约定的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若您与保险公司发生了理赔纠纷,您可以要求保险顾问介入协调处理。保险顾问将与保险公司协调,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被保险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若您对此政策有疑问,可致电上城区老龄办。联系电话:0571-86974996;0571-8782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