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在上城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城区财政局局长   石荣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上城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区人大批准的2021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02.03亿元,较上年增长8%。截至10月实际完成收入190.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当年收入不做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

区人大批准的2021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亿元,较上年增长5.6%。考虑新区合并的特殊时期,各部门各项工作都在调整衔接的过程中,同时市区两级均提出了发挥整合优势按“1+1<2”的原则控制财政预算总量的要求。建议对年初通过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做调整仍为115亿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5亿元,新增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120亿元。新增的支出主要用于:望江单元SC0403-A33-11地块48班九年一贯制学校、望江单元SC0401-A33-17、18地块小学、笕桥生态公园单元JG0701-A33/S42-08地块9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采荷单元JG1104-A33-17地块小学建设;德寿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暨南宋博物院(一期);复兴路(水澄路-紫花路东)、杭海路(德胜路-艮山东路)、杭海路(德胜路-和睦港)、黎明路(规划支路三-浜河路)、笕桥单元蔡阳路(同协路-南都路)、笕桥生态公园单元药香路(开创街-船舫兜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支出(详见附表一、附表三)。

当年本级可用财力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与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数据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

区人大批准的2021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1.15亿元,截至10月实际完成收入0.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6%。当年收入不做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5亿元。

区人大批准的2021年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3.77亿元,建议对年初通过的本级政府性支出不做调整仍为53.77亿元,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3.45亿元,新增后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57.22亿元。新增的支出主要用于:闸弄口街道、采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采荷单元JG1104-A2-41地块文化中心、JG1104-R22-25地块邻里中心、JG1104-A7-46地块海塘保护及周边绿地项目;笕桥街道环机场区域综合整治工程等支出(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当年本级可用财力和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与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数据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调整方案

区人大批准的2021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为4.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9.50亿元。

根据《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4号)和《关于推进杭州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6号)要求,开展26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拟调增社保基金清算支出2.41亿元,同时拟调增财政补助收入(调入资金)2.41亿元(详见附表四)。

调整后的财力:2021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为4.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2.13亿元。加上年结余0.6亿元、预计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收入0.2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0.01亿元、财政补助收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4.83亿元、专项调入2.41亿元。预计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结余0.1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预期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31亿元,当年支出不调整,安排0.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详见附表五)。

调整后的财力:2021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0.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03亿元。加上年结余0.09亿元,安排0.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年末无结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经过调整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更加合理,运行更加平稳,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目标、攻坚克难,扎扎实实地组织执行,确保预算调整方案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