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锚定“一区四中心”目标,深化供给侧改革,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持续加快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上城旅游全域化、国际化进程,推动共同富裕,依据杭州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上城区实际,区文广旅体局草拟了《关于推进上城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予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自20211217日至20211225日(共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直接反馈至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科。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通信地址:上城区综合服务中心西407室(四季青街道庆春东路1号)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571-86882601



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20211216



关于推进上城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

审议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锚定“一区四中心”目标,深化供给侧改革,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持续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全面推进上城旅游全域化、国际化进程,推动共同富裕,依据杭州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上城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上城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同时扶持对象需符合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导向。

二、政策内容

(一)鼓励文旅项目开发建设

.鼓励旅游产业类项目开发。对在上城区范围内新开发投入的重大旅游休闲类景区项目以及文旅、农旅、体旅等融合型旅游休闲和体验中心(场馆、园区)项目,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鼓励旅游企业品质提升

2.鼓励旅游企业提质升档对新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五星级旅行社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鼓励引进国际高端品牌酒店对新引进或者委托管理的品牌酒店,属于全球酒店集团50强(以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最新年度排名为准)的,且签订管理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鼓励产业融合发展对新评定为省级文化和旅游领域领军型企业、骨干型企业、新锐型企业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特色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鼓励完善文旅配套设施

5.鼓励旅游企业推进数智化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创新多跨场景应用,对在杭州城市大脑中新建项目并达到示范效应的企业,给予最高0.5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鼓励推动宋韵旅游人才培育

6.鼓励旅游企业培育优秀旅游人才开展宋韵金牌导游员(讲解员)评定工作,对新培育10名(含)以上宋韵金牌导游员(讲解员),并积极开展宋韵研学传播活动的旅游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鼓励参与重大文旅活动

7.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参与重大文旅活动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举办、承办或参与重大特色旅游活动,根据投入资金、产生的效益,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鼓励开发上城特色旅游产品

8.鼓励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发上城特色旅游产品获得国家、省级相关部门表彰,并产生较好效益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附则

(一)本意见实施细则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另行制定并负责实施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从《关于加快发展上城消费经济的若干意见》中统筹。

(二)同一项目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同一企业享受补助总额原则不超过其对区财政贡献。上级已有补助的,本政策补助含区级配套资金。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意见中具体条款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