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城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

工作计划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脱贫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和共同富裕等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上城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区县协作、联乡结村、省级结对帮扶等六方面工作。现制定2021年上城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计划。

一、东西部协作

协作对象:四川甘孜州雅江县、广元市剑阁县

(一)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东西部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召开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保东西部协作工作在领导小组统领下,步调一致有效推进。全年区主要领导赴雅江县、剑阁县开展高层互访各不少于1次,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各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2.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与市对口局、雅江、剑阁前方工作队对接沟通交流,明确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要求,制定上城区与雅江县、剑阁县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召开全区对口帮扶工作会议,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前方工作队)

3.开展学校医院结对。组织有条件、有能力的学校、医院到雅江县、剑阁县开展结对帮扶(与派遣的专技人才挂职单位相结合),参与结对帮扶的学校数和医院数各不低于4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深化劳务协作。帮助雅江县、剑阁县农村劳动力到浙江省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2957人,其中:帮助脱贫人口到浙江省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310人。帮助两地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近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1508人,其中:帮助脱贫人口在当地就近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722人。帮助两地农村劳动力到其他地区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1290人,其中:帮助脱贫人口到其他地区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516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前方工作队、各街道(园区))

2.开展就业培训。从就业需求出发,支持雅江县、剑阁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全年培训两地农村劳动力人数不低于1600人,其中:培训两地脱贫人口数不低于1000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前方工作队、区商务局)

3.拓展消费帮扶。充分发挥“832平台”和“政采云平台”等平台作用,对接优质商贸企业入驻,打通政府采购与雅江县、剑阁县农特产品销售通道,鼓励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以工会福利、节日慰问品的形式带头消费以雅江县、剑阁县为主的四川农特产品,引导辖区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结对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全年消费帮扶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园区)、前方工作队)

(三)加强区域协作

1.扩大产业投资合作。立足雅江县、剑阁县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组织我区企业到两地考察、洽谈,精准对接服务意向企业到两地投资,帮助两地在杭州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全年引导企业到四川投资落地不低于10个,实际到位投资额不低于7亿元,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数不低于417人,其中: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不低于171人。(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前方工作队、区发改经信局、区工商联、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2.共建产业园。共建(续建)产业园区数不低于2个,其中:共建(续建)农业产业园数不低于1个。新增引导到园区落地企业个数不低于2个,引导到园区落地企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0.4亿元。(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工商联、区科技局、前方工作队)

3.援建扶贫车间。继续做好扶贫车间援建工作,确保援建(续建)(扶贫)车间数(含存量)不低于1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数(含存量)不低于150人,其中:脱贫人口数(含存量)不低于100人。(责任单位:前方工作队)

(四)促进乡村振兴

1.派遣专技人才。选派教育、卫生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4人以上到雅江县、剑阁县挂职交流,帮助结对地区提高教育医疗水平。其中挂职时间12月以上专技人才数不低于4人,7-12月不低于8人,1-6月不低于12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2.开展干部、人才培训。利用我区培训资源,加大雅江县、剑阁县乡村振兴干部、人才挂职和交流培训力度,联合举办各类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技术人才等专题培训班,全年培训两地乡村振兴干部人次不低于800人次,培训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人次不低于1300人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前方工作队、区发改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

3.扩大社会帮扶。动员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帮扶雅江县、剑阁县行动,多种形式开展捐资助学、支医支教、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帮扶活动。实施“名誉村主任”2.0版,参与结对的企业数不低于20家、社会组织数不低于4个,做深做实,擦亮“名誉村主任”精准帮扶金名片。全年动员社会各界向两地捐款捐物不低于80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国有公司、各街道(园区))

4.开展文旅合作。做好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积极推介雅江县、剑阁县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以我区职工疗休养为契机,把两地打造成为上城区市民及职工疗休养的集聚地,促进旅游消费,带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文广旅体局、前方工作队)

5.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从雅江县、剑阁县乡村实际出发,整合资源,帮助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个数不低于2个。(责任单位:前方工作队、区工商联、相关街道(园区))

二、山海协作

协作对象:开化县马金镇下街村、淳安县宋村乡镜洪村、云港口村

(一)深化产业项目合作

开展实质性对接项目洽谈会或项目签约会1次,新签山海协作特色产业合作项目2个,完成全年产业合作项目到位资金3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各街道(园区))

(二)促进群众增收和公共服务共享

1.消费帮扶销售额完成不低于500万元。(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街道(园区))

2.围绕科技、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和远程教育,推进 “互联网+教育”和“互联网+医疗”。结对双方在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并达成合作项目(协议)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

3.开展人力资源合作完成情况(培训劳动力)不低于200人,并建设1个有示范性标志性的人力资源培训共建平台。(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落实援建资金

1.联合制定援建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绩效;共同建立援建项目筛选机制、建立援建项目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2.安排援建资金不低于495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1.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山海协作工程工作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

2.区领导赴结对地区开展互访交流,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

3.将山海协作工作列入政府考核。(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4.全年报送录用工作信息稿不少于5篇;及时准确报送山海协作考核季度完成工作和山海协作项目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委宣传部)

三、对口合作

合作对象:长春市二道区、朝阳区

1.区领导赴长春二道区、朝阳区开展互访交流,召开联席会议。(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

2.加强与两区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人才项目合作,在人才智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街道(园区))

3.建立重大经贸活动互动机制,加强产业对接,推动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相关街道(园区))

四、区县协作

协作对象:杭州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第一区县协作组,西湖区(组长单位)、上城区、钱塘区共同协作淳安县。

1.落实资金项目。根据杭州市统一安排,区财政预安排协作资金3000万元,由协作组共同确定年度协作项目,重点用于基础设施类、民生保障类、产业发展类,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2.深化镇街协作。依托两区发展优势,强化互补协作,加强镇街交流互动,协助结对乡镇开展产业整乡镇培育、平台培育和产业转型,推进教育协作、医疗协作、就业培训、城乡养老、农产品消费等,每个协作街道(平台)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以上,全方位推进协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各街道(园区))

3.加强产业协同。围绕大水业、大旅游、大健康、数字智能、生态金融等方向开展产业协作。协助淳安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骨干企业,带动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助力“千岛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提升,协助“千岛农品”拓宽线上线下稳定销售渠道。

4.开展多领域交流。根据杭州市统一安排继续做好干部挂职交流工作,积极开展劳动就业、经贸旅游、招商引资、农产品联展、学校结对、送医下乡等各类交流协作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园区))

五、联乡结村

协作对象:淳安县里商乡、屏门乡

1.做好牵头联络工作。按照杭州市“联乡结村”帮扶工作计划,在市领导带领下,牵头做好“联乡结村”第25、31帮扶集团联络对接工作,全年赴结对的里商乡、屏门乡开展帮扶活动、调研项目建设情况各不少以一次;组织帮扶集团成员单位、相关街道与帮扶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相关街道)

2.落实帮扶资金。牵头做好帮扶集团成员单位落实帮扶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帮扶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六)省级结对帮扶

协作对象:开化县中村乡茅岗村

1.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及时拨付结对帮扶资金100万元,根据茅岗村实际情况确定帮扶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2.加强驻村帮扶指导。发挥驻村帮扶工作组作用,确保每月开展1次下村帮扶活动,深入推进帮扶指导和沟通交流活动,形成常态化研究会商机制,指导茅岗村产业发展,培育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帮助村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组、区发改经信局)

3.引导社会参与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人士开展党建活动、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慈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