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涉及上城区第十一批至第十二批的信访内容,予以公开,其中第十一批为4件、第十二批为2件,有关内容见附表。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信息公开表(第十一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109150008 | 时光悦酩公寓北边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无隔音屏。 | 噪声 | 1.关于“亿城路时光悦酩公寓边的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处位于石德立交南向东匝道,与新天地金色时光小区毗邻,小区居民楼与高架桥一侧平均距离约200米,匝道未安装隔音屏段全长约480米。2020年5月环保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超标,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2.该处隔音屏的安装工作由上城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共同推进,已于今年初全面启动。2021年9月7日,市迎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石德高架隔声屏审批安装事宜,决定参照石德立交西北象限匝道隔音屏工程开展审批和建设,并要求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加快审批进度,上城区在审批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建设,尽早解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1.已落实属地笕桥街道督促设计单位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9月7日专题会议要求,在9月下旬完成方案修改并向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报批。 2.督促开发商杭州弘驿置业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准备工作。方案审批完成后加快建设,确保在审批通过后4个月内完成隔音屏安装工作。 | 无 |
2 | D202109150010 | 亿城路时光悦酩公寓边的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 | 噪声 | 1.关于“亿城路时光悦酩公寓边的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处位于石德立交南向东匝道,与新天地金色时光小区毗邻,小区居民楼与高架桥一侧平均距离约200米,匝道未安装隔音屏段全长约480米。2020年5月环保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超标,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2.该处隔音屏的安装工作由上城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共同推进,已于今年初全面启动。2021年9月7日,市迎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石德高架隔声屏审批安装事宜,决定参照石德立交西北象限匝道隔音屏工程开展审批和建设,并要求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加快审批进度,上城区在审批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建设,尽早解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1.已落实属地笕桥街道督促设计单位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9月7日专题会议要求,在9月下旬完成方案修改并向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报批。 2.督促开发商杭州弘驿置业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准备工作。方案审批完成后加快建设,确保在审批通过后4个月内完成隔音屏安装工作。 | 无 |
3 | X202109150023 | 丁兰街道卓蓝华庭小区底商华鹤街245号杭州市江干区朱某风餐饮店、华鹤街243号杭州市江干区陈某辉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老鼠乱窜。 | 油烟、噪声、其它 | 1. 关于华鹤街245号朱某风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老鼠乱窜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餐饮店位于卓蓝华庭小区5幢与7幢间配套商业群房内,不属于居民住宅楼,上方无建筑物。该商铺距离最近居民住宅超过15米,不属于严格控制新产生油烟等服务的区域范围。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经营产生油烟菜品的情况,厨房内有换气扇面向居民区,会有烟气从店内排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朱威风餐饮店油烟排放、环境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现场未发现老鼠乱窜现象。 2.关于华鹤街243号陈某辉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老鼠乱窜的问题不属实。该店位于卓蓝华庭小区5幢与7幢间配套商业群房内,不属于居民住宅楼,上方无建筑物。该商铺距离最近居民住宅超过15米,不属于严格控制新产生油烟等服务的区域范围。该店主要经营包子、粥等蒸煮类早餐,店内不进行炒制,无油烟产生。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陈超辉餐饮店油烟排放、环境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现场未发现老鼠乱窜现象。 | 部分属实 | 1.要求朱某风餐饮店拆除面向居民区的排风扇,现已拆除完毕。 2.由丁兰街道联合城管部门约谈朱某风餐饮店负责人,要求其转变经营业态,不从事产生油烟类的经营活动。 3.要求丁兰街道、华鹤社区和物业加强对华鹤街临街店铺的日常巡查,减少经营活动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无 |
4 | D202109150053 | 亿城路时光悦酩公寓边的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 | 噪声 | 1.关于“亿城路时光悦酩公寓边的德胜快速路和秋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处位于石德立交南向东匝道,与新天地金色时光小区毗邻,小区居民楼与高架桥一侧平均距离约200米,匝道未安装隔音屏段全长约480米。2020年5月环保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超标,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2.该处隔音屏的安装工作由上城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共同推进,已于今年初全面启动。2021年9月7日,市迎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石德高架隔声屏审批安装事宜,决定参照石德立交西北象限匝道隔音屏工程开展审批和建设,并要求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加快审批进度,上城区在审批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建设,尽早解决高架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1.已落实属地笕桥街道督促设计单位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9月7日专题会议要求,在9月下旬完成方案修改并向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报批。 2.督促开发商杭州弘驿置业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准备工作。方案审批完成后加快建设,确保在审批通过后4个月内完成隔音屏安装工作。 | 无 |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信息公开表(第十二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109160004 | 三里亭苑二区23幢1单元边的赵氏蔬果店、明康会生鲜菜市噪声扰民。 | 噪声 | 经核查,浙江明康汇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广利佳苑店、杭州市江干区赵氏蔬果店经营中人工剁肉和卸货时产生的声音较响,按照投诉人确定的时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浙江明康汇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广利佳苑店夜间卸货时投诉人阳台外一米实测值57.3dB(A),昼间人工剁肉时投诉人客厅实测值37.7 dB(A);杭州市江干区赵氏蔬果店,昼间人工剁肉时投诉人卧室实测值47.6 dB(A),客厅实测值48.4 dB(A)。 由于人工剁肉和卸货产生的噪声不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检测结果无法按照该标准做出评价。如参考该标准中限值要求评价,部分检测结果超过限值标准。 | 属实 | 1.闸弄口街道已对2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对剁肉、搬卸货物中出现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改正,并对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其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进行整改。 2.闸弄口街道分别与店铺产权单位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进行沟通,针对店铺存在的噪音扰民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并对其他经营问题做好监督整改。 3.结合“美丽杭州”环境大整治工作,对人行道出入口增设隔离护栏、隔离柱,防止车辆开上人行道卸货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目前正在采购建材中,预计10月8日前完工。出台《春晖社区三里亭路沿街店面巡查制度》,每天安排专职巡查人员定时巡查,发现不文明经营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 无 |
2 | X202109160023 | 丁兰街道卓蓝华庭小区7-1-202住户在小区底商华鹤街231号商铺二层平台擅自搭建花棚,杂物堆积堵塞排水道,造成卫生脏乱蚊虫滋生污水横流(附照片)。 | 水、其它 | 经核实,小区7-1-202住户在二层平台用水泥浇筑的石块、竹子搭建了花棚,堆放了花盆、木材、泡沫箱、砖块等杂物造成下水道堵塞。 | 属实 | 1.要求小区物业单位开展整治,2日内清空二层平台堆积的杂物和私搭乱建的临时建筑,目前已完成整改。 2.要求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境整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