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上城区选拔推荐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我区总共有推荐名额50人,其中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推荐名额26名,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推荐名额24名。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

2.在我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20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第一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后经历,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三)第二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本专业前沿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四)第三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是单位的技术骨干。

三、选拔推荐重点和要求

选拔推荐对象主要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等领域人才。注重围绕我区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推荐我区大企业、大平台中的优秀青年人员;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人员;在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在选拔推荐中,要重点关注出站留(来)杭博士后人员,以及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的海归人才。

已入选杭州万人计划其他类人才,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请(10月25日-11月5日)。单位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管理系统(系统10月25号开放,网址:https://review.hzrs.hangzhou.gov.cn/,单位申报时间11月5日截止),根据个人申请,按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网上在线填报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涉密材料应进行脱密处理。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二)主管部门审核(11月5日-11月8日)。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区属事业单位(教育和卫生类)要报行业主管部门线下审核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书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再线上提交申请,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区属企业直接线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申报单位于11月8日前,把以下申报材料原件(与系统上传的材料要一致)及相关证明材料(编好目录,装订成册)盖好公章,报送到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综合楼南楼526室)核验: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和业绩成果情况、单位公示和选拔推荐理由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是区属事业单位还要附上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推荐意见书。

2.申报表。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3.证明材料(编制目录)。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列举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承担科研(基金)项目证明、人才项目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的刊头和首页、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他引情况的证明、著作封面目录、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三)专家评审。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各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择优推荐,相关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完成选拔和推荐工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吴老师(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8697478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综合楼南楼526,邮编: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