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干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806个,从业人员8283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7%和18.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7.7%,零售业占22.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9.3%,零售业占30.7%(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806

82731

批发业

8397

57311

 农、林、牧产品批发

120

6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80

312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485

2430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86

262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67

389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138

884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153

1215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

24

 其他批发业

158

1706

零售业

2409

25420

 综合零售

59

551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52

206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91

43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2

53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5

259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11

312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22

177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02

86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85

458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0.1%,股份有限公司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4.6%,私营企业占94.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1%,外商投资企业占4.8%(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806

82731

内资企业

10759

76985

  国有企业

12

58

  集体企业

9

31

  股份合作企业

2

11

  联营企业

2

32

  有限责任公司

498

15083

  股份有限公司

46

2927

  私营企业

10188

58837

  其他企业

2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0

1768

外商投资企业

27

39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4.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8.50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9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8%和45.2%。负债合计1078.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8.64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74.43

1078.97

3378.64

批发业

1318.50

962.23

3042.76

 农、林、牧产品批发

13.52

8.92

12.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9.94

25.08

58.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85.31

229.87

465.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7.78

39.98

52.0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5.92

28.52

64.7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40.07

518.49

2130.0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22.63

86.27

221.98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9

0.06

0.03

 其他批发业

23.05

25.03

36.55

零售业

155.93

116.75

335.88

 综合零售

25.65

12.90

92.2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49

4.78

7.2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09

12.81

19.5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67

2.01

1.3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02

4.89

11.0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43.75

34.89

116.7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38

11.53

37.6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08

2.41

3.2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2.80

30.54

46.9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32个,从业人员117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0.1 %和24.9%(不含铁路运输业,下同)。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20.0%(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32

11789

内资企业

628

9264

     国有企业

2

144

     集体企业

6

119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39

2955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581

604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3

23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4.88亿元,负债合计232.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66亿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04.88

232.01

100.66

  道路运输业

276.49

216.16

67.41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0.04

0.03

0.08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90

6.04

13.3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12

1.64

2.76

  邮政业

9.32

8.15

16.8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99个,从业人员1036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3.5%和21.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0.4%,餐饮业占69.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9.3%,餐饮业占60.7%(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99

10367

住宿业

243

4075

  旅游饭店

49

2512

  一般旅馆

187

1544

  民宿服务

6

17

  其他住宿业

      **

            **

餐饮业

556

6292

  正餐服务

395

5355

  快餐服务

76

384

  饮料及冷饮服务

26

22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16

  其他餐饮业

57

        31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4%。内资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占0.1%,有限责任公司占8.6%,私营企业占89.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4%,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99

10367

内资企业

791

10041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7

34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69

2653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营企业

714

7041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252

外商投资企业

3

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2.25亿元,比2013年末减少29.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7亿元,比2013年末减少43.9%,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8亿元,比2013年末增加82.9%。负债合计16.96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5.06亿元(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25

16.96

25.06

住宿业

15.87

11.84

11.51

  旅游饭店

10.14

7.43

7.44

  一般旅馆

5.73

4.41

4.05

  民宿服务

  其他住宿业

...

餐饮业

6.38

5.12

13.55

  正餐服务

5.59

4.43

11.99

  快餐服务

0.30

0.29

0.4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3

0.12

0.5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其他餐饮业

0.25

0.27

0.57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18个,从业人员202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5.7%和193.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7.6%(详见表3-9)。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618

20263

内资企业

1609

18640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97

2229

     股份有限公司

19

2526

     私营企业

1492

13885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89

外商投资企业

4

15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4.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4.3%。负债合计369.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56亿元(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4.10

369.78

159.5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19.63

287.35

90.2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9.26

9.24

15.0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5.22

73.19

54.30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26个,从业人员1809人(不含部门普查单位数据,下同)。

(二)资产总计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7.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76个,比2013年末增长134.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6个,物业管理企业25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6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5.3%、94.6%和231.2%。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0344人,比2013年末增长87.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230人,物业管理企业940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72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9%、78.1%和246.9%(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76

20344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6

4230

  物业管理

253

9407

  房地产中介服务

467

4726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8

1965

  其他房地产业

2

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549.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1.7%。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4054.4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3.9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0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8%,13.9%和210.3%。负债合计3290.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9.87亿元(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49.68

3290.56

659.87

  房地产开发经营

4054.45

3004.33

599.54

  物业管理

23.93

13.74

16.30

  房地产中介服务

17.04

14.06

12.6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54.26

258.43

31.34

  其他房地产业

...

...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23个,从业人员3479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9%和76.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3%,商务服务业占92.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1%,商务服务业占94.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3-13)。

表3-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23

34799

内资企业

4193

34436

     国有企业

26

26

     集体企业

66

1529

     股份合作企业

4

406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21

6030

     股份有限公司

24

927

     私营企业

3735

25256

     其他企业

16

26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0

294

外商投资企业

10

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12.4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1.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8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27.53亿元。负债合计1735.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19亿元(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12.40

1735.18

200.19

  租赁业

84.87

53.34

13.36

  商务服务业

2727.53

1681.83

186.83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23个,从业人员158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7.3%和85.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1.3%(详见表3-15)。

表3-1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23

15887

内资企业

1413

15536

     国有企业

9

618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12

4035

     股份有限公司

13

763

     私营企业

1273

10114

     其他企业

5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146

外商投资企业

5

20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8.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1.1%。负债合计222.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91亿元(详见表3-16)。

表3-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8.29

222.82

94.91

  研究和试验发展

7.03

2.87

1.82

  专业技术服务业

324.69

191.16

88.9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6.57

28.78

4.15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03个,从业人员736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1.1%和125.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7)。

表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03

7364

内资企业

703

7364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4

11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2

512

     股份有限公司

3

150

     私营企业

673

6582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4.8%。负债合计7.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3亿元(详见表3-18)。

表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44

7.61

13.13

  居民服务业

3.67

1.96

3.0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12

4.19

6.74

  其他服务业

2.65

1.46

3.32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8个,从业人员1251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4.4%和197.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800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1.4%和5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0.7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9.37倍。负债合计86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9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4.56亿元,比2013年减小31.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07亿元。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70个,从业人员136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5.6%和7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9个,从业人员952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和4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8亿元,比2013年增长275.3%。负债合计3.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22亿元,比2013年增长95.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38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15个,从业人员132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6.8%和3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5个,比2013年末增长52.4%,从业人员8630人,增长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2亿元,比2013年增长640.9%。负债合计8.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7.44亿元,比2013年增长55.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65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42个,从业人员310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4%和92.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0个,比2013年末增长78.6%,从业人员688人,增长5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57亿元,比2013年增长28.5倍。负债合计15.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14亿元,比2013年增长113.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75个,比2013年末增长57.8%,从业人员16998人,增长36.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6.7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