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安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聚焦“三大考评”和市局“八大行动、六大工程”,以执法质量“保八争六”为具体工作目标,通过提升执法理念,狠抓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培训不断努力提升分局总体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认真分析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短板的基础上,以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依托,持续高效运行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为载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讲法为抓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分局民警执法理念和法治素养,全力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刚担任执法管理委员会主任,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依法治区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局领导担任执法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根据职责分工主要抓;各业务科室和派出机构负责人担任执法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各自条块范围内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法制大队作为执法管理委员会的牵头部门具体承担与区委依法治区办联络职能,确保依法治区办各决定事项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到位。分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关于执法质量、执法预警、执法突出问题的工作汇报,定期总结评估分局执法整体情况;集体讨论审议重大敏感案事件,整体掌控分局执法走向;推动其他全区公安法治建设重大工作,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长远性、基础性问题。

2020年截至目前共计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9次,会议内容既有研究出台分局执法机制性文件规范,如《江干分局预审工作暂行规定》、《江干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范》;也有针对疑难复杂的具体执法问题,如是否同意彭埠辖区一居民的分户申请;还有邀请相关业务警种就如何从本条线出发支撑保障全局规范执法工作进行表态发言。通过执法管理委员会的形式,有效改变了之前法制工作由法制大队和分管法制领导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主动性和能动性,构建法制部门抓重点、业务警种管条线、综合警种强保障的“大法制”格局,形成规范执法工作人人参与的良性循环态势。

二、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准确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内涵,将严格作为执法基本要求,将规范作为执法行为准则,将公正作为执法价值取向,将文明作为执法职业素养。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执法质量管控,规范案件法律审核工作,分局2020年相继出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运行机制》、《伤害类案件办理暂行规定》、《讯(询)问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工作规范机制和操作指引。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每当采取或作出涉及当事人权利的执法措施、处理决定前,均落实法制审核人员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制审核。在案卷审核的同时,还通过查看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向案件当事人当面核实、要求办案人员说明情况等方式,对取证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进行一案一评,对每起案件的执法质量进行评判考核。在此基础上,分局法制大队在每周法制例会和分局主页执法专栏对本周全局执法办案状况进行点评,评选最佳最差案件,通报重点执法问题,以此督促各执法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切实做好整改提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此外,分局法制大队积极会同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和各业务大队对全局的行政许可、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民事合同等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确保每一项决定和行为合法有效。

三、优化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强化项目建设。

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是省厅市局规范执法提标工程的重点项目,要求各分县局在年底前必须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上半年以来在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法制大队会同分局警务保障室逐项完成了项目选址、资金筹集、功能区划分、设计公司选定、施工图绘制、公开招投标、进场施工等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10月底完成,11月中下旬投入使用。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定位于团伙类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中办理地,由法制大队和预审大队进驻管理和使用,目前配套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规范已经完成制定。项目建成后将与分局执法管理中心相互补充形成分局执法管理的“双中心”,法制大队也将有效整合优化现有分局执法监督力量,更好发挥“双中心”的监督质效。

分局实施旨在加强一线执法办案单位执法过程监督管控的“教导员管法制和法制员进班子”制度,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2020年法制大队继续着力加强派出所执法过程监督管控。一是开展日常实地执法巡查和蹲点帮扶工作。法制大队确定专门大队领导负责对各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的履职情况进行执法巡查,重点发现并指出运行机制上的漏洞并开展后续帮扶指导工作。二是依托在线法制巡查实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法制大队充分发挥分局在线警务的机制优势,建立网上执法巡查力量,针对办案区人员、涉案物品、办案期限效率、全要素上传组卷等问题做到实时发现并派单整改。三是通过开展上挂下派工作实时发现了解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运行弊端和法制员履职情况。今年以来预审大队开展了两期民警上挂下派工作,六名预审大队民警分别前往六个综合性派出所开展下派,法制大队通过六名民警了解掌握相关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运作的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监督管控。此外,按照市局关于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提档升级工作的工作要求,法制大队会同十个派出所围绕市局“十条意见”制定了各所的细化提升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着重在强化所领导执法管理责任、强化警情前置管理、强化警情分类管理三方面重点开展提升。

四、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制度,全面加强复议应诉工作。

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分局落实专项经费聘请浙江几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分局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国家赔偿、对外民事合同等方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和支撑。近年来,法律顾问为分局提供各项法律服务100余次,切实提高分局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大大降低了分局民事法律风险。

分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落实法制大队专人开展全局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同时法制大队领导对复议诉讼案件进行逐案审核并汇报法制分管领导。对于重点案件开展全面分析和风险评估,2020年复议诉讼工作相比2019年取得较大进步。针对2019年复议案件高发的情况,分局积极主动接触当事人或配合复议机关、法院进行案前调解等工作,逐案逐人做到释法说理,让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以此降低发案量。为切实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分局经党委研究决定制发了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今年以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的诉分局(含派出机构)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负责人出庭,出庭率100%。同时在出庭前,负责人认真听取承办单位、法制大队案情汇报,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其中田国刚局长在今年已经出庭两次,并在法庭上对案件程序以及专业性、专门性内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两起案件分别以原告撤诉和驳回原告诉请结案。此外,为利用好庭审这个最佳的案例教学平台,分局还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对于公开开庭的案件需组织该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办案民警到庭旁听。今年以来,已有5起案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民警到庭参加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强化执法教育训练,切实提高执法主体法治理念和素养

围绕领导干部、普通民警、入职新警三类主体,开展多样化全员法制轮训,提高执法主体能力。分局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开展对《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订版》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为端正全局民警的执法理念,从3月下旬开始至今,余伟青政委先后开展了10场讲座,分局8个执法办案量大的综合派出所做到了全覆盖,共计有约300名派出所领导、执法办案民警参与了此次活动。讲座以发生在民警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江干分局各基层派出所目前普遍存在的执法理念上的问题,对因执法理念不到位引发的办案程序问题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八字执法核心要求进行深入解读。8月组织全局三年来入职新警和执法问题突出重点民警共计75人分三批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科目涉及刑事、行政、执法管控、执法安全、执法信息化、复议诉讼;9月组织全局接处警(防区)民警共计160人分三批开展为期一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科目涉及当场处罚、接处警法律法规与规范用语、公安执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9月、10月,针对辅警提升,分局对全体辅警开展了法制素质提升教育,由法制大队派员对全体辅警进行授课,课程涵盖《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规范》、《犯罪行为认定》、执法规范化等法律法规和日常执法要求,有效提高辅警的法制理论水平,为辅警执法执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分局还以派出所和业务警种执法沙龙活动和线上教学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警自学自训活动。目前分局各单位均按照每周一次的频率组织法制学习,同时为了缓解工训矛盾和疫情影响,法制大队会同政治处通过钉钉推送课程方式组织开展在线法制学习。结合省厅“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活动,对照《杭州公安执法行为规范指引》,挑选日常执法活动的正反案例作为教材,用于入警培训、技能提升等教育训练活动,提升法治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法制大队根据政治处的培训计划制作了《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要求》、《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要求》、《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要求》、《常见警情现场处置》、《执法安全第一课》、《笔录制作要点》等课件并开展培训。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