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汶蓥代表:
您在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2020011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上城区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社工职务晋升、提拔使用方面给予街道明确规定和指导。
在《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上社建委〔2015〕3号)中明确规定,依据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平竞聘的原则,在业绩评定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街道应将思想素质优、工作热情高、居民反响好、组织能力强、清正廉洁的人选聘到社区正、副职岗位。提名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党龄满一年以上;一般专职社工晋升副职的须从事社区工作二年及以上,晋升正职的须担任副职一年及以上;担任正职的专职社工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社会工作专业职称。社区正职需要调整的,须由街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同意,报区社建办备案;社区副职需调整的,可由街道研究决定,报区社建办备案。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结合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上城区优秀社区党委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考核比选的通知》精神,细化《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中职位选聘内容,指导街道出台社工晋升实施办法,确保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必须担任社区其他正职岗位满一年。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沈洁(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
联系电话:87822662 传真: 87822622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