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街道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基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指导经合社“三资”管理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
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受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6、监督专业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9、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
10、承担公共服务事务性工作,建设政务综合服务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平台。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窗口建设,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和单位提供各类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各项救助、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1、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建设区域党建群建的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服务平台。指导推进街道、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空间和联盟体系建设;承担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承担服务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
12、承担区域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的事务性职能,建设统筹区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台。承担指导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建设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物业、准物业和业委会相关具体协调工作;承担服务辖区企业、创业创新人才服务招引和项目落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把街道抓经济工作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
2、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670.0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0.7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超收减少,故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16.6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82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22.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9.00万元),占收入合计90.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97.31万元,占收入合计1.29%;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97.66万元,占收入合计7.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0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82万元,占42.45%;项目支出4,261.57万元,占57.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1.7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45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超收分成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6.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5.58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办公经费缩减。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51.21万元,占40.6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00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98万元,占14.04%;卫生健康(类)支出57.59万元,占0.85%;节能环保(类)支出1.00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2,977.71万元,占44.0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69.3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下半年下拨,未纳入年初预算中。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0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社保、公积金调增,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当年预算调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预算内执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46万元,支出决算为9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出或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出或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去世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及按上级文件要求调整并补发遗属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2.61万元,支出决算为66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年中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年中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洁人员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拨专项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2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微更新专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99.00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末增加老小区微更新专项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增加老小区微更新专项经费。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37.6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8.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中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调整由城管局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4万元,下降31.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商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37.68%。主要用于商务接待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商务接待次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累计33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商务接待。接待331人次,2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清波街道办事处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290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2.96%。组织对2019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四个平台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四个平台工作经费”项目委托单位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便民服务的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群众满意率也大大提高。
未组织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清波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洁经费及保序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4.12万元,执行数为20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现辖区内102条街巷干净整洁、25040平方米的绿化带里无乱堆物,431个楼道的洁化目标,无卫生死角,;二是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及时清运,切断生活垃圾病毒源传播途径,保障居民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小区居民素质不高,乱扔垃圾现象偶有发生;二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准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及指导;二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保序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53万元,执行数为14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清波地区街面秩序有所好转;二是违法行为发生率有所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沿街店铺法律意识淡薄,占道,出店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沿街店铺问题自我整改率不高,重复性问题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沿街店铺的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对沿街店铺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19年度没有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个平台”网格考核奖励项目绩效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分100分,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落实了对网格员相应考核奖励,极大提高了社工从事网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以综合信息指挥室-四平台-网格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较好的实现了辖区基层各项事务的高效流转、及时办结,涉及民生及安全稳定类问题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辖区社会治理水平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居民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技术支撑还需加强,目前街道使用的平台都是省、市、区统一建设,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加大了网格工作开展难度;二是责任意识尚需提升,少数网格员对网格工作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网格治理主观能动性方面稍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收集技术问题,如实向上级指挥中心、技术公司反馈,通过不断反馈沟通,推动平台不断完善,提高平台实效性;三是加强网格员培训,提高网格员业务能力,转变网格员观念认识,提升责任意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清波街道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