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杭上政征字(2020)第3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研究,现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我区旧城区改造工程,改善本地块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开展实施本次房屋征收工作。
二、征收范围:
1.上城区湖滨街道辖区范围内。
2.具体四至范围:
东至空地;
南至学士路;
西至劝业里;
北至劝业里公厕。
(具体以征收红线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三、征收部门: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
附件:劝业里传统风貌协调区危旧房重建改善项目(劝业里10-2号地块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式稿).docx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