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就江干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中央特殊转移支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2020年追加我区抗疫特别国债1991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1067万元、其他保障8852万元。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该项资金用于我区疫情防控、部分具有收益的建设项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等项目,并已将分配方案向省财政厅备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有关资金预算的通知》,2020年追加我区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4121万元,区财政已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用于教师待遇提升项目。(详见附表一)

二、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江干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000万元(一般债务20000万元,专项债务55000万元)。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分配原则和使用方向,对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进行分配(详见附表二)。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调整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江干区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初步方案:

拟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20000万元,拟调增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55000万元,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向按规定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三、新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一般预算收入预计105.0亿元,收入增幅预计1.3%,较年初人代会目标任务下降6.7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年收支平衡,拟新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详见附表三)

四、新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根据《杭州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6号)要求,需对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在市库停保之月间的缴费进行清算。2020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2300万元。(详见附表四)

五、完成今年调整预算收支的措施

(一)严控调整审核,统筹资金用于重点事项。贯彻落实政府预算压减措施,严格控制新增的项目支出,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确保“六稳”“六保”事项保障到位。

(二)强化税收分析,确保全年收入较好完成。按照平稳、持续增长的要求,开展税源变动情况分析。进一步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区税务部门的沟通,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全年收入目标较好完成。

(三)做好财力统筹,全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继续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资金的力度,做好财力分析,壮大财力蛋糕,全力实现全年收支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