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就开展第三个国家宪法宣传周暨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11月30日-12月6日为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江干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

四、活动内容

结合江干实际,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向全区领导干部赠阅法治书籍,开展新提拔区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方位提高我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机关单位中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工作例会、宣誓仪式、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二)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组织法治晨会讲师团在全区中小学积极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晨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将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进一步融入到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树立和品行培养之中,培育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三)举办“社会大普法 你我共参与”专题活动。以“社会大普法 你我共参与”为主题,组织开展江干区“12·4”国家宪法日暨社会大普法志愿服务联盟成立仪式,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以江干区“百场千人万家行”普法系列活动为载体,充分整合各部门、各街道普法资源和力量,采取知识竞赛、法治游园、法治讲座、文化说法、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形式“进社入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开展全媒体集中宣传活动。拍摄制作“法眼看名著”系列慕课;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各街道、各部门利用微信、微博、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宪法法律宣传内容,增添宪法宣传元素,同时在社区、企业、工地、广场通过宣传展板、标语横幅、法律咨询、广场宣传等多种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及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服务活动,让宪法更加贴近群众,使群众看得见、易感知。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正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系列活动,把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体现属地和行业特色。各街道、各部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评。

(三)创新载体,增进实效。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大网上宣传力度;要统筹利用“报、网、端、微、屏”等“融媒体”普法平台,加强以案普法;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江干区司法局

杭州市江干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