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审计局于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对杭州市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林森同志任区残联原党组书记、原理事长(2013年2月至2018年2月),吴诗兵同志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2018年3月至今)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上委审办经责报【2020】1号)。本单位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组织部署具体实施,在规定期限内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装修工程忽视消防设计造成损失问题的整改
对于“装修工程忽视消防设计造成损失”的问题,区残联已落实整改措施,规范了单位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的规范、完整,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环境等要素,从国土、规划、财政、环保、绿化、交警、消防、卫计、公安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科学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加强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工程变更、监理、施工、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竣工验收等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问题整改到位。
二、 信息化建设项目未经立项批复问题的整改
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未经立项批复”的问题,区残联已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了信息化项目开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并按照《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事前在每年10月底前向区数据资源局申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
三、 内部控制及内审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设备辅助器具采购未制定内部询价制度。
区残联已于2019年制定了《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操作流程》,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完善采购的内控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杭州市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学习,增强采购业务人员依法采购意识,促进采购制度规范执行。成立询价比选小组,紧盯询价比选等关键环节,单位纪检成员全程参与询价比选监督,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经费支出合理。
(二)内审制度未建立,业务管理流程存在漏洞。
针对这方面问题区残联已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杭州市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构架并配备内审人员。梳理岗位清单和业务流程,制定了上城区残联内控手册,确定单位内控的重点和目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认相关的管理职能和关系,为每个业务科室划分责任权限。下一步,将逐步完善内审制度,制定出台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对审计范围、审计形式、审计对象、审计要求、结果运用都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我会的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三)对于“未制定拨付经费使用内部审计制度,下拨街道经费使用情况未进行跟踪检查和内部审计”的问题。区残联已于2020年9月底开始对6个街道和残疾人之家进行2017年度-2019年区残联下拨资金内审检查,以街道自查和区残联内审力量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下拨资金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四)对于“2015-2019年部分享受工伤保险残疾人或残疾人死后重复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个别残疾儿童在父母不同户口所在社区重复申请教育补助”的问题。一方面2018年11月-至今,区残联党组已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两项补贴”追缴工作亦多次召集各街道残联理事长、残联专干部署“两项补贴”追缴工作。同时积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沟通,2018年11月联合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追缴多领残疾人补贴津贴的通知》,全面开展“两项补贴”追缴工作。目前已于2018年12月将2018年追缴的9.92万元上缴国库,于2020年3月将2019年追缴的12.01万元上缴国库,于2020年4月将重复申请教育补助追回,将于2020年底上缴国库。另一方面区残联加强与市残联、区民政、区人社等多个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各项补贴“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退尽退”;优化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业务管理流程审核,切实加强补助发放复核工作。同时区残联还聘请第三方对残联重点专项业务工作进行内审检查,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残联业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于2019年聘请“杭州在水一方养老服务集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工作情况进行的满意度调查,2020年又对“助残服务组织”项目进行内审审查。区残联将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跟踪督查,使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四、 政府采购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区残联已于2019年制定了《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操作流程》,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完善采购的内控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杭州市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学习,增强采购业务人员依法采购意识,促进采购制度规范执行。成立询价比选小组,紧盯询价比选等关键环节,单位纪检成员全程参与询价比选监督,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经费支出合理。同时强化购买服务预算编审,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编制预算时需编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政府采购表》,对政府购买服务应编尽编,明确服务事项、购买方式、承接主体、预计支出等,并在预算系统内完整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五、 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
这15个项目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大多为历年结余和上年结余,虽列入当年指标,但如当年无相关延续项目尾款未付,未经财政审批,不得使用。目前本单位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深入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并逐条落实到位。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以人员编制、资产状况、预算执行率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准则,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编制依据不足、准确性不高的项目予以重点审查。二是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密切关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每月通报预算执行率情况,督促尽快将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对因项目任务调整、补助标准调整等原因引起的未能及时付款项目,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在下年预算编制时重点审查。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历年结余,配合财政予以上缴国库。三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区残联拨付清波街道残疾人劳动服务站柳翠社区康复站经费补助滞留五年未使用的6.3万元存量资金。2020年7月根据省残联、省卫健、省民政、省财政四部门《关于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街道试点工作,区残联制定《上城区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始精准康复服务站试点工作,但该项工作年初未安排预算,未向各街道拨付工作经费。清波街道残联于2020年9月向区残联提交了资金使用申请报告(后附《清波街道残联资金申请报告》、《上城区清波街道社区精准康复站建设方案》和《清波街道社区康复站配置预算清单》),考虑到清波街道社区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区残联经和区财政、区审计沟通协调后,决定将对该滞留存量资金予以盘活使用,用于清波街道社区精准康复站建设,以提高清波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复水平,深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后续区残联还将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关注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推动清波街道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开展。
六、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对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残联将加强往来款的管理,目前已着手对本单位历年的往来款逐笔分析,逐笔清理,对长期无法收回的呆账,查找分析相关事项发生的历史原因和依据,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计划在明年5月之前完成往来款的清理工作。
上述整改情况已报上城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