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9月,我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33天,同比增加45天,空气优良率85.0%,同比上升16.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6个“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2.环保督察整改有力。完成第一轮督察59个主办信访件销号和6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接到信访件35件(无重点件),均已办结,信访量较第一轮督察下降43%。
3.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健全扬尘污染整治体系和考核机制。完成固定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第二次污普验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维修行业以及非经营性食堂油烟专项整治。启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贴沙河饮用水源地定界备案和2个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红星化工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完成全区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